韓紅慈善基金會被人舉報了:
總結下來就是
1. 曆年來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報告”
2.多年裏,均未向社會公衆公布慈善項目實施情況
3.長期非法采取多種公開募捐形式
4.多年來對外累計投資超3億元
這幾條如果坐實,韓紅就會從一個爲了做慈善累到的人,變成一個借慈善斂財的小人。師哥也不賣關子了,他舉報韓紅的這幾條,沒一條站的住腳的。一條一條來看吧:
1.曆年來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報告”
純屬杜撰,韓紅基金會官網就有證據,2015-2018年的年度報告都有,2019年的照例會在今年年中發出。
第二條,也不成立。
3.長期非法采取多種公開募捐形式
這條意思是說韓紅在取得公開募捐的資格之前,就開展公開募捐,還援引了以下兩條法律:
- 基金會分爲面向公衆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衆募捐的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三條
-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慈善法》第二十二條
第一,《慈善法》是2016年9月1日才開始實施的,法不溯及既往,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所謂的“違法募捐”這一舉報並不能成立。第二,之後的公開募捐都是定向捐贈啊!
慈善法第二十八條:
慈善組織自登記之日起可以開展定向募捐。慈善組織開展定向募捐,應當在發起人、理事會成員和會員等特定對象的範圍內進行,並向募捐對象說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項。
違法嗎?不違法!
《慈善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條
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可以對外投資。
再看數據: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基金會淨資産總額是39,444,901.50元,也就是將近4000萬的總資産。對外投資超過3億,虧得只剩4000萬,你信嗎?
根據資産負債表顯示,截止到2018年底,韓紅基金會的長期債權投資爲零,流動資産總額的90%以上都是短期投資,總金額3560萬元。 也就是說除了固定資産和債務,基金會所有的家底,都被韓紅放在了隨時可以變現的短期投資裏。
爲啥呢?雖然收益低,但是很安全,而且隨時可以拿出來辦事。買了最保本的銀行短期理財,能從3億虧到4000萬,什麽腦子能編出來這樣的罪名?
最新消息,據“日照東港”發布,官方調查出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