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秘書陳基榮昨天針對李顯揚和李玮玲的公開信發出聲明指出,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考慮故居安排的選項及其影響,包括這所故居的曆史和文化遺産意義,以及李光耀生前對故居的想法和意願。
由內閣設立的部長級委員會將考慮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的各種處理方式及其影響,並已向李玮玲和李顯揚表明,如果李玮玲繼續住在故居,政府無意對這所故居的安排做出任何決定。
李玮玲和李顯揚在昨早的聯合公開信提到,他們去年7月獲知政府成立這個部長級委員會探討父親故居的去留問題。內閣秘書陳基榮昨天針對李顯揚和李玮玲的公開信發出聲明指出,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考慮故居安排的選項及其影響,包括這所故居的曆史和文化遺産意義,以及李光耀生前對故居的想法和意願。
陳基榮:李總理沒參與委員會討論
陳基榮說,李顯龍總理並沒有參與委員會的討論,如李總理之前所說的,政府對故居所做的所有決定,他都不會參與。委員會在過程中咨詢李光耀的三名子女,包括李顯龍、李玮玲和李顯揚,詢問他們除了已公開表態的立場,是否要針對李光耀對故居的想法加以補充。李總理身爲李光耀的長子、遺産繼承人,以個人身分提供他的看法。
陳基榮說:“委員會曾在答複李玮玲和李顯揚的詢問時,向他們表明,只要李玮玲繼續住在故居,政府無意對這所故居的問題作出任何決定。委員會將列出故居安排的不同選項和其影響,日後需要做決定時,可供政府考慮。”
針對李玮玲和李顯揚在信中提到的“最後遺囑”,陳基榮在聲明中指出,委員會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中從李顯龍那裏獲取有關李光耀准備最後遺囑過程的各種信息和背景的陳述。
陳基榮說,委員會也詢問李玮玲和李顯揚有關李光耀最後遺囑的准備過程,以及李顯揚妻子林學芬和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准備遺囑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委員會也建議李玮玲和李顯揚采取李顯龍的做法,把回應列入宣誓聲明。但兩人至今未這麽做,並表示若他們會回應,最早只能在6月底回複。
歐思禮路38號去留之爭
2011年1月21日 《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一書英文版出版, 李光耀在書中表達拆房的願望。
2011年12月 李顯龍總理召開特別內閣會議,討論如何處理房子,並邀 請李光耀出席。李光耀會後致函內閣說,如果必須保留故 居,那就一定要加強其基礎、翻新整棟樓,並讓人入住。
2013年12月17日 李光耀立下遺囑,其中寫道:“在我過世以後,我歐思禮 路38號的房子必須馬上拆除。如果我女兒玮玲選擇繼續 居住,房子也必須在玮玲搬出後馬上拆除。”
2015年3月23日 李光耀辭世,享年91歲。
2015年4月12日 李顯揚和李玮玲發聲明表示,將按照遺囑執行父親遺願。
2015年4月13日 李總理在國會說,李玮玲將繼續居住在舊屋,因而舊屋不 會馬上拆除,政府也不必當下決定是否保留房子。李玮玲 一旦搬出,李總理希望能執行父親李光耀拆房的遺願,不 過這必須由屆時的政府決定如何處理。
2015年12月4日 李總理、李玮玲和李顯揚發表聯合聲明說,在李玮玲遷出 歐思禮路38號舊屋後,希望能拆除房子,尊重父親的遺 願。李總理與李顯揚也同意各自捐出等于歐思禮路38號 一半市值的金額,作爲慈善用途。李總理也表明回避參與 政府一切有關父親故居的決定,但他個人希望父親的遺願 能獲得執行。
2016年9月16日 李光耀93歲冥誕,李玮玲在面簿上撰文,再次要求公衆 尊重父親遺願,拆除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
2017年6月14日 李玮玲和李顯揚發表聯名公開信,指李總理爲達到個人目 的濫權,並執意違背李光耀要求拆除故居的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