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爭端
李總理提出柯金梨只負責訂立遺囑前六個版本,對第七個且最終版本不知情,李顯揚卻說:“李光耀的遺囑由柯金梨訂立。”對此,柯金梨昨晚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澄清:“我並沒有參與訂立最終遺囑。”
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最終遺囑由誰訂立昨天成爲分歧點,他的次子李顯揚數度否認妻子林學芬的律師事務所曾幫父親擬遺囑,並表示他與姐姐李玮玲已向內閣部長級委員會闡明這點。
他因此指李顯龍總理“撒謊”,也認爲正在探討他父親遺囑最後版本擬定過程的“秘密委員會”刻意忽視他們姐弟的回應。
他與李總理對于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是否有參與父親最終遺囑的訂立,也有不同說法。盡管李總理提出柯金梨只負責訂立遺囑前六個版本,對第七個且最終版本不知情,李顯揚卻說:“李光耀的遺囑由柯金梨訂立”。
對此,柯金梨昨晚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澄清:“我並沒有參與訂立最終遺囑。”
李光耀遺囑一共有七個版本,李總理前天晚上透過代表律師公開他對委員會做的宣誓聲明顯示,原本在第五和第六個版本中已刪除的故居拆除條款,在最終版本又出現。
根據故居拆除條款,在李光耀過世後,故居必須馬上拆除;如果女兒李玮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必須在她搬出後馬上拆除。
總理也附上一份說明指出,弟妹李顯揚和李玮玲至今未對李光耀最終遺囑的訂立,以及林學芬與她所屬的騰福法律事務所(Morgan Lewis Stamford)在這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回答委員會的問題。
他質疑林學芬身爲利害關系人直接參與遺囑的訂立,涉及利益沖突。
李顯揚在個人面簿上對李總理的說辭提出反駁。他指出,他與李玮玲今年2月28日已告訴委員會,“遺囑最後版本不由騰福法律事務所或事務所的律師吳裕慶訂立”,李總理所宣稱“明顯有誤”。
李顯揚晚上再次發文時,也質疑部長級委員會是否真的只關注父親歐思禮路故居的最終處置。李顯揚已不只一次表達自己對委員會沒有信心,他說:“若根據顯龍的陳詞,很明顯的,這秘密委員會對探討房子未來的處理選項毫無興趣,而是只專注挑戰李光耀遺囑中故居拆除條款的合法性。”他問:“我們爲什麽需要成立一個由世界上最高薪部長組成的委員會,來挑戰這個只不過重申我父親生前已公開表達過的遺願的條款?這不是應該由家事法庭來處理嗎?”
此次李顯揚與李玮玲的聯名公開信讓李光耀故居處置的分歧浮上台面,信中揭露內閣成立委員會探討此事也引起關注。反對黨新加坡民主黨對此表達顧慮,呼籲李總理“以透明和公開的方式”回應任何牽涉到公共利益的指責。
針對林學芬是否參與李光耀遺囑的擬定,李顯揚昨天指出,遺囑第七段文,即故居拆除條款,是在李光耀的指示下訂立,並“由林學芬負責草擬(put into language)”;李光耀的律師、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是在李光耀對這項條款感到滿意後,才把它加入遺囑。
《聯合早報》昨天聯系上林學芬與騰福法律事務所美國華盛頓辦公室發言人,但雙方表示不能多加置評。律師事務所只說它認同李顯揚在面簿的發言,也提及之前從未有人針對遺囑或拆除故居條款提出反對。
李顯揚則對于本報進一步詢問林學芬在李光耀遺囑擬定過程的參與,不作正面回答,只表示沒有任何補充。他對記者說:“我建議你問李顯龍:他到底相不相信李光耀對于拆房的立場多年來未曾動搖?如果不相信,爲何要在國會發表假聲明,或是他的宣誓聲明也是不實的?”
李玮玲在面簿上載她與林學芬的電郵往來,透露林學芬曾幫她向李光耀爭取遺産。電郵透露李光耀還有另一位于克魯尼山(Cluny Hill)的房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