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董事因進口和私藏漏稅香煙,日前被判罰款2萬8000多元。
新加坡關稅局發文告說,關稅局人員在本月13日追蹤一個虛報爲毛巾和雜志的包裹。該包裹被寄到濱海灣金融中心的一間辦公室,收件人爲中國籍被告尹喜地(45歲)。
關稅局人員跟著到尹喜地在濱海林蔭道的住處,在對方面前打開包裹,發現九條和10包漏稅香煙。執法人員也搜查他的住所,並起獲另15條、三包和16根漏稅香煙。
托外國朋友郵寄香煙
案情顯示,尹喜地托國外朋友郵寄香煙給他私用,而他清楚知道這批香煙並沒有繳付關稅和消費稅。
這批香煙所漏報的關稅和消費稅額總值約2100元。尹喜地已在上星期四(15日)被判罰款2萬8260元。
關稅局反走私與社區參與處處長楊萬銘在文告中說,該局向來嚴格檢查所有包裹,“那些人以爲可以通過包裹掩人耳目,應三思”。
售賣、購買、運送、貯藏和擁有漏稅煙等是關稅法令和消費稅法令下的嚴重罪行。違法者可被罰款相等于逃繳關稅和消費稅稅額的40倍,或坐牢最長六年,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若被發現擁有超過兩公斤的煙草産品,將判處強制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