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引發家族爭端又有新發展,李顯揚昨天在個人面簿上指責李顯龍總理的夫人何晶在2015年2月6日,即李光耀病危入院的隔天,私下取走李光耀的一些曆史文件。不過何晶當時正和李顯龍總理一起訪問西班牙,她是在2月7日才回返新加坡。
李顯揚在面簿上列出總理公署借給國家文物局的文物清單,上面的日期指的是國家文物局工作人員收到相關文件的日期。
文物局: 清單日期是筆誤
國家文物局發言人昨晚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清單上的日期其實是筆誤。根據文物局的收據,國家博物院收到這些借展文件的正確日期是4月6日,而非2月6日。
李顯揚星期四在面簿貼文上指責何晶在李光耀去世前一個月,趁李光耀病危入院之際取走李光耀的一些文件,假借總理公署之名把相關文件“借”給國家文物局。
可是根據文物局發言人,這批借展文物其實是在李光耀去世後才借給國家博物院作爲展覽之用。
李顯揚在面簿上所列出的清單,包括1949年6月18日劍橋大學的一份文件;1952年2月由當時的郵政局長寫給李光耀的短信;黎覺與王律師事務所(Laycock and Ong)的約翰黎覺(John Laycock)1953年寫給李光耀的信,以及李光耀在1958年9月26日發出的電報等。
李顯揚在貼文中說李光耀是在2015年2月5日病危進入加護病房,何晶卻在隔天私自取走李光耀的一些文件,再以總理公署之名交給國家文物局。
可是根據媒體的舊報道,何晶當時正陪同李顯龍出訪歐洲,他們2月1日至4日在德國,5日至6日訪問西班牙。
文物局說,清單上的所有文物是在李光耀去世後才借給國家文物局。文物當時用在國家博物院的“李光耀紀念展”(In Memoriam: Lee Kuan Yew exhibition)上。
李顯揚在文物局澄清清單上的日期是筆誤後再發貼文說,根據李光耀遺囑,他的一切遺産,包括個人文件都應由遺産執行人,也就是只有他和姐姐李玮玲有權處理這些文件,即使是受益人也不能擅自拿走這些遺物,而何晶既不是執行人,也不是受益人,他不明白她如何能當總理公署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