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揚再次質疑大嫂何晶,沒有公職卻代表總理公署的做法,並指何晶在未經遺産執行人授權情況下取走李光耀的私人物品。
李顯龍總理與弟妹李顯揚和李玮玲醫生針對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處置和相關事宜的爭端昨天已延燒至第11天。
李顯揚22日晚上11時許,在面簿指總理夫人何晶在李光耀病危入院隔天,擅自取走李光耀的部分曆史文件。何晶23日傍晚7時許在這篇貼文留言回複說,她是在李顯揚等人知情下,通過總理公署把文件借給國家文物局充作展覽用途。
李顯揚昨天上午11時零1分再發貼文回應:“何晶似乎認爲,她代‘總理公署’辦事就等于能夠拿走李光耀的私人物品,並幹涉李光耀的遺産。(她既然在總理公署沒有一個正式職位,又怎麽能代表總理公署行事?)”
李顯揚指這些私人物品不屬于總理公署,不由得總理公署借出,這已逾越總理公署的法律權利。
他稱自己和李玮玲原則上都不反對將李光耀的私人物品借給文物局。“的確,我們把父親的許多私人物品交給國家文物局去展覽——‘某個高層’下令解除贈與契約後,國家文物局曾嘗試歸還。”
他在貼文最後一段再次重申,李光耀的任何遺物都歸遺産執行人(即他和李玮玲),而不由受益人或總理公署來處理。他指,根據李光耀所有七個版本的遺囑,何晶或李顯龍總理都不是執行人。
李顯揚說:“李光耀遺産執行人從未授權何晶拿走那些她承認有取走的物品。取走物品後通知(遺産)執行人並不代表她有幹涉的權利。”
何晶23日說,她在李光耀葬禮過後,當李顯揚夫婦到日本或其他地方度假時,開始整理故居,也曾告訴李顯揚,她不認爲李玮玲或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會去處理這類雜役,而這些也是李光耀夫人柯玉芝逝世後,李光耀要求她完成的工作。何晶“在設法不打擾玮玲哀思的情況下,也通知她了。”
她說:“我通過總理公署借出物品,而且要求總理公署向文物局強調,物品是遺産的一部分,是必須歸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