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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歲中國籍男子企圖賄賂考車官,被判坐牢三周。
根據貪汙調查局發布的文告,中國籍男子李其剛去年12月15日在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考車時犯了幾個錯誤,于是想給考官500元,希望能幫助自己通過考試。
考官沒有接受賄賂,而是向貪汙調查局舉報該男子。男子本月8日被控上法庭,上周被判坐牢三星期。
貪汙調查局說:“新加坡完全不容忍貪汙行爲。貪汙調查局嚴厲看待所有貪汙行爲,並會毫不猶豫對涉案者采取行動。”
根據反貪法令,貪汙罪名成立可罰款高達10萬元,或坐牢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
本月8日,另一名41歲中國籍男子也因爲在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企圖以200元賄賂考車官而被判坐牢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