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昨天要求反對黨工人黨議員針對李顯龍總理遭弟妹批評濫權的指控表明自己的立場,就如1996年反對黨議員就時任內閣資政和副總理的李光耀父子購買房産的國會辯論中明確表態一樣。他也指出議員不應在未表明立場的情況下讀到什麽就加以引述,形同散播謠言。吳作棟的言論遭工人黨議員反對,雙方一度交鋒。
劉程強:
旅店置業(HPL)案件中討論的是市場傳聞,我對當時發生任何貪汙或過失並不知情。其次,事件核心人物(HPL董事經理)王明星當時在國會複會前已經發表公開聲明解釋事件。第三,被指責的李光耀先生和李顯龍先生父子不是總理,不是政府首長。當時是吳作棟總理基于市場傳聞要求調查,並在國會解釋事件和辯論。
不過這次被指犯錯的是總理,是政府首長,是人民行動黨的秘書長。這次沒有任何調查,而是行動黨議員在國會自己人維護自己人!……總理難道不擔心,行動黨作爲執政黨會被視爲是實行雙重標准?難道他忘了吳作棟在1997年大選中就因爲工人黨候選人鄧亮洪報警(指行動黨人對他構成傷害)而起訴鄧亮洪?現在的指控相比下嚴重多了……自己的手足就不能起訴,因爲‘怎麽說我們都是兄弟姐妹’,但對政治對手和批評者就告到他們屁滾尿流。對不起,我不敢苟同這樣的論述。
吳作棟:
我簡單回應。劉程強的反應並不在意料之外,我是料到的。這就是政治上的強詞奪理。至于鄧亮洪,他不是他們的兄弟。
方榮發:
總理召開這次辯論,要求議員就指控提問和尋求澄清,所以當我提出(李玮玲和李顯揚的)指控時我指望獲得一些澄清。但看樣子我不應該提起,因爲這些議題未經證實。可是這些指控是總理的妹妹和弟弟提出的。就連我指出其中一份文件將何晶列爲總理公署聯系人的時候,這裏有記錄在案的證據,但我還是得不到任何答複,因爲我被指空穴來風。
劉程強:
總理召開這次辯論,說自己會發表部長聲明,請大家踴躍向他提問。但昨天(3日)(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卻隱晦地威脅說我們提出一些問題時是在做出指控。今天還有議員說,談及(用國會)粉刷和掩飾所作所爲有藐視國會之嫌。所以我真的不明白這怎麽有助于達成這次國會辯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