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警方發言人瓦西斯托透露,涉嫌在勿洛蓄水池路殺害一對老夫婦的印尼女傭卡沙納,事先就預謀要殺人,若罪成可能被判死刑。
瓦西斯托(Setyo Wasisto)周一在雅加達透露:“這可被列爲一起有預謀的殺人案。她(卡沙納)策劃了這起行動,包括購買繩索和膠帶(來捆綁受害者)。”
本報之前報道,41歲的卡沙納上月21日,在勿洛蓄水池路一個雙層公寓式組屋單位內,殺害一對老夫婦——謝任方(79歲)和妻子陳雪華(78歲)。當時,她到我國當女傭僅一個月。
卡沙納在逃亡一個星期後,于上月27日在印尼占碑省(Jambi)一家酒店被捕。落網時,她正打算離開逃往爪哇。
瓦西斯托無法證實,卡沙納如何離開本地或如何入境印尼。不過,《海峽時報》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她當時利用自己的護照離開本地,並因爲罪案尚未曝光而沒有被阻攔。
至于卡沙納可能面對的刑罰,瓦西斯托說:“可能是20年監禁,甚至是死刑。”
根據當地條例,印尼公民若在國外犯罪後在印尼被捕,罪行將由印尼當局審理,而不是送回事發管轄地。因此,卡沙納目前被扣留在當地全國警察刑事組,她不會被移交我國,但兩國警察將攜手調查此案件。
印尼全國警察總長狄托(Tito Karnavian)則表示,案件將在雅加達中區地方法院審判,警方將傳召所有證人到雅加達出庭。
他說,就如1992年11月的一起謀殺案,印尼商人哈諾克(Harnoko“Oky”Dewantono)在美國謀殺了其兄弟、女友和美國商業夥伴,但這起案件仍然在印尼審判,凶手也于1995年被判死刑。
本地受訪律師指出,案件雖然在新加坡發生,但本地司法機構無權派人到印尼參與涉案女傭的審判過程,任何判決最終得由當地司法程序決定。
資深律師阿莫勒(Amolat Singh)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外界介入司法程序,就算案件在本地發生,只要嫌犯在國外被控,我國司法機構將沒有權利派任何人,參與當地法庭的審判過程。”
另一名資深律師拉維達帕星(Ravinderpal Singh)則指出,我國雖無權介入印尼的司法程序,但依然可以協助當地警方調查。他說:“我國雖然無法派人到國外法庭參與審判過程,但依然可以協助當地警方調查,或派代表到法庭觀察審訊。至于從海外召集證人出庭供證,這是全球許多司法體系都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