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在管理黃廷方綜合醫院承包項目時出現疏失,項目負責人在未經高層的許可下,耗資至少283萬元聘請工地監督員。
衛生部屬下的裕廊保健集團在批准合約條款變動時,也沒有遵循衛生部的嚴謹程序,僅由一人批准總值3009萬元的變動條款。
審計總長報告中指出,衛生部在2011年至2016年建造黃廷方綜合醫院期間,已經耗資816萬元請另一名承包商提供工地監督服務。
不過,該局過後又讓裕廊保健集團額外聘請工地監督員,合同價值408萬元。截至2015年3月,該局已支付283萬元的費用。
該局撥款前沒有檢討征聘的必要性,項目負責人也沒有征詢高層的同意。
直至今年3月審計期間,衛生部仍無法確認是否將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項。
根據衛生部程序,合約條款變動需要至少兩人批准,但在黃廷方綜合醫院主樓合約條款出現變動時,裕廊保健集團僅由一人批准變動條款,涉及的金額達3009萬元。
衛生部旗下的另10個項目中,也有40個合約條款變動出現管理疏失,涉及的金額達376萬元。疏失包括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動工,以及在動工後才征求條款變動許可。
在管理老人護理基金方面,衛生部則沒有妥當審查四家療養院業者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間的12個撥款申請,導致兩家業者獲得額外的4萬8600元撥款,另兩家業者則少獲得1萬2300元款項。
衛生部:已加強監管機制
審計署在報告中指:“衛生部在審查時沒有發現一些業者並未正確遵循撥款申請原則。若不設立有效的審查機制,這類失誤可能不會被發現,並持續下去。”
衛生部昨天針對報告結果發出文告,說該局已致力加強監管機制,並在屬下的衛生部控股成立個別的中央基礎建設發展項目與合約管理團隊、采購單位,以及工程審計單位,以確保類似失誤不再發生。
該局也已爲老人護理基金增添額外的審查環節,並制定了全新的基金審計清單。
衛生部在文告中強調:“審計總長報告中並未發現任何需要進一步調查的欺詐、貪汙或工程人員蓄意渎職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