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毅 報道
共享腳踏車服務爲人們提供便利,卻也産生胡亂停放的問題。陸路交通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在上月扣押了70輛共享腳踏車,使今年共享腳踏車的扣押總數達278輛。
陸交局昨天在面簿貼文指出,這些共享腳踏車都是因爲胡亂停放,或沒在期限內由業者取走而遭扣押。當局提醒所有共享腳踏車用戶,要負責任地把腳踏車停在特定的停放處,而不是隨意停放,因爲那會阻礙他人的行動。
今年遭扣押的共享腳踏車當中,以oBike的居多,爲212輛。遭扣押的Mobike及ofo共享腳踏車數量,則分別爲65輛以及一輛。業者須支付一筆行政費才能取回被扣押的腳踏車。
陸交局籲業者采賞罰制度
陸交局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當局一直呼籲共享腳踏車業者要提醒使用者將腳踏車停在指定停放處,並透過設立懲罰與獎勵制度,鼓勵使用者培養正確的使用習慣。當局自3月起,也在全島增設了34個腳踏車停放處,爲超過1400輛腳踏車提供停放的空間,並會繼續在不同地點增加腳踏車架,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腳踏車使用群。
陸交局也表示將繼續和共享腳踏車經營者、市鎮理事會和其他相關組織合作,鼓勵人們培養起負責任的共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