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多起假冒警員詐騙案的台灣女子被控不誠實接收贓款後,被帶回案發現場重組案情。
被告是24歲的郭芳琳,她本月1日被控在7月30日接收10萬元,這筆錢相信是贓款。
警方的文告指出,警方在7月29日接獲一名23歲女子的通報,她接到自稱是警員的電話,指她因洗黑錢等罪名而被調查,並要求她提供銀行戶頭資料。
她照做後,發現銀行戶頭被存入10萬元,而對方再指示她將錢從銀行取出,交給被告。她當時立即報警處理。
公衆應警惕避免成爲錢騾
勿洛警署的警員展開調查後,掌握被告的身份,並在7月30日將她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被告也涉及至少另三起類似的詐騙案,所涉金額超過18萬元。
雙手雙腳被綁、身穿紅色囚衣的被告昨天被數名便衣女警員押回後港地鐵站外,以及芽籠10巷的一家便利店外重組案情。
這些地點相信是被告接收贓款的地方。據了解,被告拿到贓款後,曾到芽籠的便利店把錢交給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男子目前未落網。
警方指出,公衆網上認識的人若要用他們的銀行戶頭來接收錢或轉移款項給他人,有可能是在招募“錢騾”(money mule)。
爲避免成爲“錢騾”,警方籲請公衆采取以下的防範措施:
●不要把個人資料或銀行資料透露給陌生人。
●若有人要求轉移款項,應該拒絕要求,以免在不知情下替他人洗黑錢。
●若懷疑自己的銀行戶頭裏,多了以上方式得來的款項,應馬上報警並通知銀行。
若遇到有人自稱是警員,應要求對方出示警察證。若有疑問,可撥電999求助。(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