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謝其晉的律師安南說,他的當事人對逃過死刑如釋重負,並在考慮是否要針對罪名成立上訴。死者蔡宜志的親友則不願受訪,但對于會否要求控方上訴,其中一人回答說“交給控方決定”。
商人謀殺妻子的前情夫,之後棄屍在林厝港軍營附近的實彈軍訓區。他昨天逃過死刑,被判終身監禁。
高庭法官朱漢德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謝其晉(57歲,商人)或有動機和意圖殺蔡宜志(37歲,材料分析員),但他被控的是意圖致傷而所造成傷勢在一般情況下足以致命的謀殺控狀。而且,蔡宜志的致命傷勢可能是謝其晉在逃的共犯造成的。
因此,法官決定不判死刑,而是對謝其晉施加終身監禁。謝其晉面對的刑罰是死刑或終身監禁。
謝其晉今年初被判合謀謀殺曾與妻子有染的蔡宜志罪名成立。控方上個月促法官判謝其晉死刑,並指這是至今最明確的謀殺案之一,因此對他施加最嚴重的刑罰是恰當的。辯方則要求法官對謝其晉施加終身監禁,因爲後者只是打算虜拐蔡宜志,教訓他給謝其晉戴綠帽。
謝其晉三年前引領警方去林厝港軍營附近的實彈軍訓區,找到頭部受重創、早已斷氣的蔡宜志。蔡宜志和謝其晉的妻子之前有婚外情。謝其晉否認殺害蔡宜志,把矛頭指向陌生男子“阿裏”。
謝其晉2012年年底看見妻子的手機裏有一則暧昧短信,懷疑她出軌。她承認和同事蔡宜志有婚外情,後者還把兩人交歡一幕拍下來,存在便攜存儲器(thumb drive)裏。
審訊中,謝其晉稱他三番四次向蔡宜志索討該便攜存儲器不果,于是他聘請阿裏幫他向蔡宜志取回便攜存儲器。
他承認,他在2013年12月28日晚上與印度尼西亞籍前員工賈米科(35歲)和阿裏,在蔡厝港的一座停車場把蔡宜志擄進客貨車裏。阿裏與賈米科之後把蔡宜志移到另一輛車,他不知道蔡宜志之後發生什麽事。
謝其晉給警方的口供卻是不同的版本。
謝其晉在一份口供中承認,他和賈米科在貨車裏攻擊蔡宜志時,賈米科交了一把錘子給他,他用錘子敲蔡宜志的臉和大腿。他在另兩份口供中,卻否認擄走蔡宜志,也撇清與蔡宜志被殺有關。
不過,無論是謝其晉的證詞或口供,都與多名證人的說法有出入。賈米科和事發時幫忙駕貨車的蔡良益(67歲)個別給警方口供,他們完全沒提到有阿裏這個人。
其中一共犯未落網
賈米科未落網,但他在命案發生兩個月後,在印尼民丹島錄口供時稱,謝其晉把蔡宜志推入貨車,他則按照之前說好的計劃,把蔡宜志電暈。謝其晉不斷揍蔡宜志的臉,然後捧起後者的頭使勁地撞車底。
蔡良益共謀擄拐蔡宜志和蓄意嚴重傷害他,被判入獄五年。
謝其晉的律師安南昨天告訴《聯合早報》,他的當事人對逃過死刑如釋重負,並在考慮是否要針對罪名成立上訴。
蔡宜志親友不願受訪,但對于會否要求控方上訴,其中一人回答說“交給控方決定”。(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