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偶像”,這詞本來代表著:在某些領域(不局限于娛樂圈)擁有一技之長的,並擁有影響力的人物。
即使在從前的娛樂圈,能被稱爲“偶像”的明星,必然是,要麽會演戲、演了不少觀衆愛看的戲;要麽會唱歌,有許多脍炙人口的歌曲。跳舞、說話主持等等,總有一項才藝出色得足以征服觀衆。
“事業粉”不僅要給偶像的作品打榜,拉高收視點擊率,就連偶像要接什麽戲,也是要管一管。
而阻礙偶像事業發展的,當然掃除,努力爲偶像掃清一切障礙不在話下。
什麽才是“阻礙偶像發展”,這個,粉絲自己說了算。
至于談戀愛結婚,納尼?哥哥是我的,怎麽能談戀愛結婚?
從韓國回來後,鹿晗主攻影視劇和綜藝。享受過了流量的紅利,也因戀情的公布被流量反噬,如今30歲的鹿晗,卻還沒有一個拿得出手的影視作品。
回想之前的盛況,會不會也會偶爾想念?
這就是現在的流量偶像,誰還敢輕易地公布戀情。
可是,15年前風靡亞洲的男子偶像團體,卻有這麽一個另類的人,竟然在出道之前,已經結婚了。
婚後第二年,吳尊出演由鄭元暢、林依晨主演的偶像劇《惡作劇之吻》;之後又在《終極一班》中演田弘光。同年年底,和汪東城、炎亞綸、辰亦儒組成男子團體“飛輪海”,正式出道。
吳尊真正火起來,是2007年和S.H.E的Ella陳嘉桦主演的《花樣少男少女》。
而實際上,2006年和林依晨主演的《東方朱麗葉》,吳尊已經給觀衆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這部被稱爲“限制級愛情偶像劇實戰手冊”,雖然收視率比不上前者,但吳尊和林依晨在劇中相對比較大尺度的親熱戲,讓許多觀衆羨慕林依晨,也喜歡上吳尊。
吳尊的出道方式,顯然比較另類,也不可複制。
但讓人佩服的是,在計劃往娛樂圈發展之前,竟然先結婚,這不僅有勇氣,更有底氣。
就像最近流出的兩人16歲時的合照,吳尊自我調侃說:“我動作是很快的,要珍惜時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