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把現有兩個管制個人破産和企業重組和破産的法令,結合成單一的新的破産法,以確保法律的一致和明確性。預計明年下半年政府就能完成制定法案的工作。
律政部長尚穆根昨早出席破産法大會時,宣布上述消息。
目前,個人破産和企業重組和破産主要分別由破産法(Bankruptcy Act)和公司法(Companies Act)管制。基于兩者在程序等多方面相似,制定新法令將能共同管制個人和企業的破産事宜。
尚穆根說,新法案也會采納破産法檢討委員會(ILRC)所提呈、不在破産法和公司法範圍的其他建議,這包括引進一個管理破産從業專家的框架。
2010年12月成立的破産法檢討委員會,經過兩年多廣泛的檢討和研究後,2013年10月向律政部提呈報告書,共作出97項建議。
報告書的主要建議是制定單一破産法(Insolvency Act)來管制個人和企業破産,這有助于統一個人和企業破産的制度,以便有共同的原則和程序。
尚穆根也說,政府會支持培訓和教育的機會,以增加人才庫和建設跨專業技能。
他指出,政府已鼓勵法律和會計界開辦跨認證資格的專業發展課程,所以他希望看到更多負責“持續專業發展”(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課程的專業團體,也能朝這方向發展,鼓勵專業人士擴大他們的技能知識。
他說,對現有的專業人士和有意加入專業領域者,掌握跨會計、法律、金融和商業等專業技能尤其重要。
新大將辦重組和破産課程
另外,新加坡管理大學和新加坡破産從業者協會(IPAS),明年1月也將爲新大學生聯辦有關重組和破産的跨學科單元課程。
由新加坡律師公會和破産從業者協會聯辦的第六屆常年大會,在濱海灣金沙會議中心舉行兩天。今年吸引約400名國內外的司法人員報名出席,爲曆年最多。
大會探討的課題包括:新加坡與印度尼西亞及中國的跨界重組、債券債務重組、岸外石油氣和海事業的重組和破産等,與會者也將探討用新加坡法律爲重組和破産業,好讓相關法律可以施用在本地和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