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謝源發下判時說,控方或許是受限于證據沒有提控被告祖基菲更嚴重的罪狀,否則他的刑罰將更高。
發出陣陣惡臭的組屋單位引起鄰居懷疑,警方破門而入後發現一具腐爛的女屍躺在床上,進而揭發一起恐怖案件。
女死者希琳(20歲)去年8月搬去跟男友祖基菲(28歲,無業)同居,兩人和祖基菲的母親(63歲)住在牛車水萬達街一個租賃組屋單位。
她去年9月22日被發現時已死去一周,屍體高度腐爛,死因無法辨識。
祖基菲面對蓄意傷人、明知希琳死去卻沒報警,以及恐嚇前女友莎希達(26歲)等11項控狀。他承認其中五項,共被判入獄兩年三個月,余下六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國家法院法官謝源發下判時說,控方或許是受限于證據沒有提控祖基菲更嚴重的罪狀,否則他的刑罰將更高。針對蓄意傷人控狀,法官判祖基菲最高兩年刑期。
主控官許淑卿副檢察司早前陳詞時解釋,控方無法確定希琳是被打死的,或是因爲被打導致她中風或引發癫痫等。
希琳在前男友諾曼入獄後與祖基菲交往。去年9月初祖基菲得知諾曼即將獲釋,嘗試通過面簿聯系對方。
9月15日案發日下午,祖基菲要求查看希琳的面簿看諾曼是否有回複他的留言,希琳不肯。祖基菲暴怒而揮拳打她的胸口。
同一天晚上,諾曼托人打電話到家中聯系希琳,祖基菲從中幹擾。晚上約9時20分,祖基菲爲了避免與諾曼起沖突,命令希琳離開他家。
希琳執意留下惹怒祖基菲,他不顧母親勸阻多次拳打希琳的臉、身體和手。晚上約10時,祖基菲再次趕希琳走,她不肯緊抱著男友不放。
祖基菲先後拿腰帶和衣架抽打女友,希琳當晚遭暴打近兩個小時全無反抗。
她之後倒在地上全身顫抖,祖基菲把她扶上床。當時希琳身體僵硬、臉色轉黑、口吐白沫。
祖基菲曾想打電話招救護車,卻因擔心惹禍上身而作罷。他過後向母親借了長袍和頭巾爲希琳換上,想用輪椅把女友推下樓看是否有路人會發現她,最終也沒那麽做。希琳在晚上約11時45分斷氣。
16日淩晨,祖基菲帶母親逃到新山。母子兩人花光身上的錢後,去年9月23日回到本地,祖基菲回國幾個小時後被捕。
此外,祖基菲也曾在去年6月至7月間,傷害和恐嚇前女友。
控方指出,祖基菲的手法之“凶殘”令人感到“震驚”,讓人心寒的是他全然無視女友的生命安危。即使女友傷重,他仍爲了自保不送她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