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華僑華裔
華僑:生在中國,中國籍,旅居國外,還是中國人。
華人:生在中國,加入外國國籍,已經是外國人。
華裔:先輩是華人,出生在國外,生來就是外國人。
那麽美國綠卡跟中國國籍能否同時具備??
綠卡其實是非美國公民但長期在美國居住的一種身份證明,說的通俗一點,就是永久居留證。它跟國籍沒有什麽關系。如果你加入了美國國籍,就跟戶口本改了出生地址一樣,那麽你就屬于美國公民了,才不能擁有中國國籍。
只要不是擁有它國的國籍,始終是我國公民,因此可以正常享受我國公民的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是這也不能成爲那些取得外國護照又沒注銷國內護照的庇護所!只要你在某個時期使用了包括中國護照在內兩種或以上護照的,那就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擴展資料:
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于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根據美國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國時,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簽證與有效的母國護照,否則不得入境。 擁有美國綠卡後,只要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綠卡本身可以當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簽證,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另外申請簽證。
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必須于離境前先申請回美簽證(reentry permit, I-327),作爲入境的有效移民簽證,回美簽證有效期最多兩年。 超過一段時間未入境美國的持卡人,在入境時很可能會被判決失去永久居留權,因爲移民法要求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必須是暫時性的離境。
美國移民法定義“永久居留權”是:“根據移民法所賦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國’的特許,且此身份未曾改變過。” 意即:若是綠卡擁有者改變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權隨即消滅。
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無心之過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報稅),其永久居民身份將同時終止。此外,依據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經由放棄行爲(如定居他國)而自動喪失,無須先經過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決。
美國移民(入籍)需要什麽條件??
1、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5年。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
2、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保持兩年的婚姻生活之後,才能夫妻雙方一同向移民部門提出入籍的申請。
3、 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5年的最後半年裏,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裏至少居留了6個月的時間。
4、入籍的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
5、必須具備初步的英語讀、聽、說和寫的能力。
6、必須在美國5年的居留時間裏表現良好。
7、必須對美國曆史與憲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
8、申請公民身份者必須放棄原有的國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國籍,則不能成爲美國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