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訊(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姚雯君) 日前,鼓樓區首起隱藏在醫院護工行業內的惡勢力犯罪案,在鼓樓法院審結。被告人蘇某山、蘇某川、萬某豔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1年到9個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蘇某山、蘇某川、萬某豔等人在某護理公司工作期間,爲壟斷在福州某醫院的護工業務,蘇某山等人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不加入公司卻私自接活、說公司壞話的護工,進行隨意毆打、強行驅趕等恐嚇行爲,逐步形成以蘇某山爲首,以蘇某川、萬某豔、鄭某雨(另案處理)等人爲主要成員的惡勢力團夥。
鼓樓法院嚴厲打擊醫療領域涉黑惡違法犯罪活動,于2019年12月31日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蘇某山、蘇某川、萬某豔結夥多次隨意毆打、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爲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判處被告人蘇某山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蘇某川有期徒刑9個月,被告人萬某豔有期徒刑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