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琪 報道
兩名外國基督教傳教士因曾對其他宗教做出具诋毀性和煽動性的評論,不獲當局批准入境新加坡發表演講。
內政部昨晚發文告透露,人力部在征詢內政部的意見後,已拒絕兩名外國傳教士的雜項工作准證(Miscellaneous Work Pass)申請。
根據條例,任何有意到新加坡發表有關宗教、種族或政治課題演講的外國人,必須申請雜項工作准證。
內政部強調,簽發雜項工作准證是給予外國人的特權,而不是基本權利。每份申請是按個別情況做出考量,人力部在評估申請者的資格時,也會征詢有關當局的意見。
言論诋毀回教和佛教
文告指出,其中一名傳教士曾形容回教真主阿拉爲“假神”,要求信徒爲那些“被俘虜在伊斯蘭教黑暗中”的人祈禱。
他還稱佛教徒爲“Tohuw”。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是用來指稱迷失自我、了無生息、感到迷惑和精神貧瘠的人。
另一名傳教士則多次提起“伊斯蘭教的邪惡”和“伊斯蘭教和穆罕默德的惡毒天性”。他也稱回教“不是和平的宗教”“令人難以置信的混亂宗教”“有意統治世界”,並且是“一個基于堅持不妥協和殘酷法律的宗教,通常側重于戰爭和虛擬奴隸制”。
內政部文告說,這種教義在擁有多元種族和多元宗教社會的新加坡是不被接受的,政府也不允許任何信仰的傳教士貶低其他宗教,或在不同宗教之間散播仇恨與恐懼。“這是爲了維護新加坡獨立後,所辛苦建立起來的社會和諧與凝聚力。”
津巴布韋一名回教傳教士也曾于2015年11月申請工作准證來新傳教,但未獲批准,無法入境我國。這名傳教士曾發表反基督教的言論,包括指回教徒不得祝基督教徒聖誕快樂。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在公共政策研究院舉辦的保留總統選舉研討會上,回答與會者的問題時,提及被禁止入境我國的傳教士。
他說,政府不會因全球的恐怖主義局勢升級,而不假思索地作出反應。“(我們的政策)平等對待所有人,人們也信任政府能做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