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楷婷 報道
公司前董事將少報兩年的銷售收入用來賭博還債,逃繳所得稅11萬8000余元,昨天被判坐牢兩周,並得繳付35萬4000余元罰金,即相等于逃稅金額的三倍。
被告是65歲的柯榜源(音譯),他于2009年和2010年在Wesco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擔任董事時,分別逃繳11萬4100余元及3900余元的所得稅。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9年和2010年協助該公司逃稅兩年,沒有呈報81項現金銷售的收入。
國內稅務局初步調查另兩家公司後發現,它們有爲這81項現金銷售發出付款憑證(payment voucher),但卻沒有Wesco Engineering發出的相應發票。當局因此懷疑後者沒爲這些現金銷售交易開發票。
國內稅務局在2014年3月13日突擊Wesco Engineering時,起獲存有2009年至2012年會計記錄的光盤、一箱付款憑證及一箱銷售發票等證物,但卻沒找到上述81項現金銷售交易的記錄或發票。
讓公司“轉盈爲虧”
當局進一步的調查顯示,被告蓄意漏報這些現金銷售的數額,他也承認將這些現金收入用來賭博和還債,在知情的情況下協助公司少報收入。
該公司在2009年的實際收入應爲79萬2950元,但他卻虛報爲6萬2253元,少報73萬余元,因此逃繳11萬4100余元稅款。
不僅如此,該公司在2010年的實際盈利爲7萬7246元,但他卻虛報公司蒙受20萬5475元的虧損,少報28萬2721元的銷售收入,逃繳3900余元的稅款。
國內稅務局在文告中指出,當局認真看待逃稅事件,並將嚴懲違法者。
文告說,舉報者將獲得獎勵,只要他們提供的資料能協助當局取回稅款,當局將給予他們相等于該筆稅款15%的獎金,頂限爲10萬元。舉報者的身份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