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總統哈莉瑪(右二)昨天早上在提名人、附議者和贊成者的陪同下到位于人協總部的提名中心進行提名程序。
選舉官員在哈莉瑪提交文件後,將文件張貼在布告板上。除了提名表格,還包括三份強制性提交的文件,即:參選資格證書、族群證明書和政治捐款證書。
根據此次總統選舉實行的新條例,准候選人提交提名表格時,必須簽署聲明,表明已閱讀並理解選舉局提供的、有關民選總統職權的說明。
此外,哈莉瑪也提交了此次選舉中新增的一份聲明,承諾競選期間以“有尊嚴、得體,並與符合總統作爲一國元首和全民團結象征之地位”的方式競選。
這份表格並非強制簽署,但提交參選文件時如果簽署這份聲明,聲明將與上述參選文件一同貼在布告板示衆。
國會去年11月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對民選總統制做出一系列調整。
政府當時修憲的其中一個考量是,2011年總統選舉中,候選人錯誤對選民許下超出總統職責範圍的承諾。(葉振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