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娛樂圈頂流肖戰事件,大家都知道。
但是,這次我們要說的是上世紀80年代的頂流,當年比唐國強還要紅。
他就是我們口中的“獄歌之王”,遲志強。
我們的故事要從1982年說起。
1982年,遲志強正是意氣風發的時候。
《大衆電影》裏月月有他,他紅遍了全國。
可是,南京成了他一生的轉折點,從人生巅峰跌落低谷。
那年,他和劉曉慶等人一起去南京演出。
並且逐漸的融入其中,他們經常在一起跳舞、看小電影,那時候的風氣讓“貼面舞”成了有礙風氣的事情。
不過,他們總是在一間房間裏拉上窗簾,聽著鄧麗君的《甜蜜蜜》跳貼面舞。
時間長了,鄰居們都好奇,甚至有人舉報他們在房間裏搞不正當男女關系。
但是,他們那時候真的只是跳舞而已。
兩個年輕人之間,可謂是幹柴烈火,很快火焰將兩人淹沒,可事後遲志強還是要離開的。
遲志強走了,女孩沒說什麽。
只不過,一年後,國家開始嚴打,遲志強那時候在河北拍戲。
正在休息的時候,有派出所的民警來找他。
當遲志強看到走廊裏的警察時,他是懵的。
銀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
一篇文章,遲志強成了大衆眼裏的大流氓,並且警方接到無數民衆的電話,要求判處遲志強。
在輿論的壓力下,遲志強被以流氓罪判處了四年有期徒刑。
從此,遲志強再也不是那個活躍在熒幕上的明星,而是一個階下囚。
後來的遲志強曾經回憶過。
“我當時是被從重判的,可是我根本沒有犯罪!如果我真的如那篇文章報道的一樣,槍斃我都夠了。”
可見,當時這篇文章,和那個女孩的舉報對他的影響有多大。
歸根結底,還是遲志強當初沒有克制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