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1月至今年7月間,我國共發生32起小販中心失火事件,所幸沒有造成死亡,但其中5起事件有人受傷,起火原因主要是烹煮食物時無人看管。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一(11日)在國會書面答複林偉傑醫生(三巴旺集選區)的詢問時說,民防部隊事後爲受影響的小販中心進行了全面檢查,以確保防火安全。
他也指出,多數的小販中心失火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作爲其社區緊急應變課程的一部分,民防部隊與國家環境局合作,教育攤主如何預防和應對緊急火患。
民防部隊也制定措施,降低小販中心失火的風險。例如,它與建屋發展局和市鎮會合作,以更安全的中央液化石油煤氣管道系統或民用煤氣(town gas),取代小販中心內所有液化石油煤氣桶。
尚穆根說,小販中心失火的常見原因包括,抽油煙管內積累的油垢在烹饪過程中被引燃、攤販在烹煮食物中途離開,以及攤販收檔時忘記關上電器。
尚穆根也透露,民防部隊根據公衆和其他政府機構(如環境局)的反饋,不定期對小販中心進行檢查。過去三年,民防部隊一共對小販中心進行了13次檢查。
這並不包括環境局和市鎮會的例行檢查,以及指定承包商爲確保抽油煙系統和管道運作良好而進行的保養工作。
尚穆根解釋,根據一般評估,小販中心的失火風險較低。這是由于它們的開放式設計確保通風良好,也便于排煙,在火患發生時可避免濃煙密布。
此外,消防條例也規定,所有小販中心須配有消防水管和滅火器,逃生通道也要充足且暢通。有關液化石油煤氣的使用和廚房抽油煙系統的清洗也有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