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恐怖威脅所需的成本應該由社會各界一同承擔,包括需要爲建築物增添保安措施的發展商和大廈業主。其實,過往的建築項目顯示,在設計過程中就加入保安措施,所需的成本僅占總建築費約0.2%至0.3%,業者也有可能在保安人員方面削減成本。
國會昨天爲基礎設施保護法案作二讀辯論時,數名議員雖然認同爲關鍵設施增添保安措施的必要,但不禁擔憂相關費用和成本會否轉嫁給租戶,進而導致中小企業或消費者得承擔額外成本。
總理公署部長、內政部兼人力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總結二讀辯論時說,她相信所有議員都認同,社會各階層都應一同承擔恐怖分子爲社會帶來的諸多額外成本。但她同時指出,其實大部分用在加強防範和提高安全程度的成本都由政府直接承擔。
她說:“安全和保安不只是我們的共同利益,也會影響企業的基本利益,因此企業也應該有貢獻……商界領袖都知道,建築大樓的安全若受影響,産業一旦遭受破壞有可能須付出更大的代價。這也是爲什麽即使沒有立定這個法律,很多建築物都已裝置閉路電視和汽車欄障等。”
此外,建築物須加入的安全措施很多時候都不是極爲複雜的系統,也可以與建築物其他設施一並管理。
楊莉明說:“其實,在設計時就考慮到安全,長遠來看或可爲企業節省成本,因爲只要設計得當,把安全措施很好地融入設計裏,善用閉路電視等科技能減少須雇用來巡邏的保安人員,因此爲業者節省人力資源成本。交通流量也可經由設計,除了降低沖撞人潮擁擠地段的可能,也可減少,甚至免去裝置防護柱(bollard)的必要。”
她指出,以往在設計階段就把安全措施規劃好的項目當中,裝置安全措施的成本僅占總建築費約0.2%至0.3%。
她也說,內政部會盡可能提早通知業者,哪些項目須在設計時考慮到安全措施,因此發展商在設定標價時很可能已把相關費用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