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5千留英小學生家長,你們已經涉嫌違法了!
一場新冠肺炎疫情,讓國人知道了光在英國留學的學生就有22萬人之衆,其中最少有1萬5千小留學生。
同時,也是因爲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那些小留學生的家長們有幕後沖到了前台,其中部分家長非要讓國家包機把小留學生接回來,因爲境外采取的是免疫療法,因爲國內疫情出現曙光。
衆所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自于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其中,強制性又叫義務性。也就是說,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