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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國籍女子企圖賄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前天被判坐牢三個月。
根據貪汙調查局文告,林秀蓉去年12月5日從泰國飛抵新加坡後,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阿爾曼帶到值勤官員的櫃台,進一步問話。期間,林秀蓉掏出四張50元的鈔票並塞進阿爾曼夾克的口袋,作爲讓她入境的酬勞。
阿爾曼沒有接受賄賂,事後向貪汙調查局報案。今年1月18日,林秀蓉因觸犯防止貪汙法令被控上法院。
貪汙調查局強調,賄賂公務員是個嚴重罪行,並會受到嚴懲。行賄一旦罪成,每一項控狀可被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最高10萬元,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對貪汙采取零容忍態度。貪汙調查局嚴厲看待任何貪汙行爲,並會毫不猶豫對涉案者采取行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