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受短暫性精神錯亂影響而殺妻的古稀老漢,昨天被判兩年監禁。由于男子去年3月就被收押,在扣除行爲良好而享有的刑期折扣後,他昨天已刑滿出獄。然而,控方已表明對這曆來誤殺案最低的刑罰提出上訴。
江炳義(譯音,69歲)去年1月割除白內障後變得嚴重抑郁、疑神疑鬼,以爲家人會殺他,于是決定先發制人,對妻子黃芝玉(譯音,家庭主婦,63歲)下毒手。去年3月13日下午3時和下午約4時35分之間,他在盛港康埔桦彎第296C座組屋六樓住家誤殺妻子,造成她身上有189道傷勢。
控方要求判江炳義坐牢至少九年,辯方則促高庭法官朱漢德施加五年監禁。江炳義被控的誤殺罪,設終身監禁或入獄最長20年並另加鞭刑的刑罰。
朱漢德法官昨天宣判時指出,他認爲本案的判刑考量不是控方所提議的“懲罰”和“阻嚇”。
“他所犯下的罪行,我們怎麽懲罰他?針對一個行爲受無法控制的念頭主導的人,什麽才是適當懲罰?我們沒有清楚的答案……我認爲懲罰對像本案被告的人或不是最適當的答案,更不是(控方)所要求的九年監禁。”
江炳義退休之前是飛機維修技工,他去年1月割除白內障後變得疑神疑鬼。案發當天,江炳義和妻女在教堂遇見一名牧師,他突然脫口而出說上帝要他把女兒交還她的親生父母,並告訴一名陌生人說有人要毒害他。下午約3時,原本在睡午覺的江炳義稱他被震耳欲聾的聲音吵醒。
江炳義過後去廚房抓了刀子,攻擊妻子直到她斷氣。他稱殺妻時閃現一個念頭,就是要確保她死,他在確定她斷氣後感到“開心”。
政府精神科醫生高文武診斷江炳義案發時短暫出現精神錯亂。就此,法官說:“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合理的人可能會想,爲何還須懲罰呢?他的精神病本身就是一種懲罰。”
法官建議檢討古老法律
精神失常不能要求判無罪
然而,法官說問題在于新加坡的法令納入一個有174年曆史的古老英國法律。該法律規則說,若一個人明白他的所爲或知道行爲是錯的,他無法以精神失常爲辯護理由要求法庭判他無罪。“從那時之後,法律和醫學對精神失常的定義並不一致。”
法官質疑,精神失常的人是否真能明白他們病發時的精神狀態。他建議檢討上述古老的法律,法律與醫學也應統一對精神罪責的定義。
高文武醫生認爲藥物對江炳義有效,已減緩他的病情。此外,他向來循規蹈矩,加上年紀不小,使江炳義對他人構成危險的可能性低。
法官考慮到案情和醫生的看法後,判江炳義坐牢兩年。“被告越早得到家人的照顧就越好。”
江炳義的兩名女兒和四五名親友都出庭旁聽,但拒絕接受《聯合早報》的訪問。然而,蘇尼爾律師透露,他們都對刑罰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控方要對江炳義的刑罰提出上訴。
誤殺坐牢兩年相信是曆來最低的刑罰。一名患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李秀繪(譯音,37歲)和妻子由口角升級到打鬥時誤殺她,韓勇漢(譯音,61歲)則受被害妄想症影響而刺死大腹便便的妻子,他們都各被判五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