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把一只小狗綁在繩子上拖著跑下20層組屋樓梯,任其碰撞後傷重死去,然後棄屍樓梯間;另一只在家中被發現多處受創而死。法官形容被告把氣發泄在兩只狗身上的惡行“極爲凶殘和不人道”。
清潔工人掃地時驚見樓梯和牆壁上沾滿鮮血,他沿著血迹在樓梯口找到傷痕累累的狗屍。
被告楊寶貴(46歲,司機)硬把飼養的雌性玩具貴賓犬“Yoyi”拖下20層樓梯,以致小狗肋骨骨折、肝脾受創,傷重死去。他上個星期三(11日)承認兩項虐狗和一項棄狗控狀,案件昨天下判。
虐待Yoyi的罪行嚴重,楊寶貴爲此被判最長監禁18個月。這是自動物和飛禽法令2015年修訂生效後,法庭判處的最高刑罰。
楊寶貴也因虐待另一只雄性玩具貴賓犬“Brownie”坐牢12個月,第三項棄狗控狀監兩個月。其中兩項刑罰分開執行,總刑期爲坐牢20個月,他在出獄後的12月內不得飼養寵物。
清潔工人沿血迹尋獲狗屍
去年12月21日早上約7時,楊寶貴帶Yoyi出門想找個地方把它扔了,他後來去到住家附近的裕廊德曼花園第55座組屋。根據案情,他帶Yoyi上頂層38樓,把系著小狗的狗繩綁在身上,三步並兩步地跑下樓。
小狗被一路拖著跑,不斷撞上牆壁、地板和樓梯。楊寶貴一口氣跑到19樓才停下,當時Yoyi的後腿血流不止,他把狗丟棄在18樓和19樓之間的樓梯口後離開。
同一天上午11時30分,清潔工人發現組屋好幾層樓的牆上都有血迹,嚇得他立即通知主管。他和主管發現29樓至19樓之間血迹斑斑,兩人半個小時後在19樓找到狗屍。市鎮理事會過後報警和通知農糧獸醫局。
另一方面,去年11月21日,楊寶貴領養了名爲Brownie的雄性玩具貴賓犬。
當晚,原狗主薛雲琪(28歲)聯系楊寶貴確定Brownie是否安好,他起初聲稱一切都好,之後卻改口說小狗發狂咬他,還因卡在水管後弄傷鼻子。薛雲琪建議楊寶貴帶狗看獸醫,但他不肯。
隔天薛雲琪要求由她帶Brownie看獸醫,卻被楊寶貴用各種借口推拒。
當晚,楊寶貴通知薛雲琪狗死了。她到楊寶貴家時,看見Brownie的屍體裝在塑料袋裏。驗屍報告顯示,小狗的頭部、後肢和腹部等多處受創。
妻子離開後 少有機會見孩子而有壓力
國家法院法官譚東光下判時形容,被告的行爲“惡劣且殘酷”。妻子去年離開後,他因爲少有機會見到孩子而感到壓力,于是以“極爲凶殘和不人道”的方式把氣發泄在兩只狗身上。
農糧獸醫局昨晚發文告說,楊寶貴並沒有申請執照飼養Yoyi,任何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飼養狗兒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
農糧局籲請公衆,若發現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爲,可致電農糧局24小時熱線1800-476-1600,或通過網站通報。公衆可附上照片或視頻以協助農糧局進一步調查,所有提供的信息將保密。
該局也重申,虐待動物罪名一旦成立,觸犯法令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5000元、監禁長達18個月,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