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被告哈金與20歲的女友諾阿美麗雅,通過Airbnb和HomeAway這類共享住宿平台到處租房,半年內偷取多名屋主和房客總值4萬多元的財物。哈金認罪昨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法庭將另行處理諾阿美麗雅的案件。
魏瑜嶙 報道
青年和女友通過Airbnb和HomeAway這類共享住宿平台到處租房,半年內偷取多名屋主和房客總值4萬多元的財物。
被告莫哈默哈金(18歲)承認在去年9月至今年3月之間,幹下破門行竊、偷竊、惡作劇和擁有贓物等21項罪行,昨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他和女友諾阿美麗雅(20歲,無業)案發時都沒有工作。
去年9月9日,哈金和諾阿美麗雅離家出走後到朋友家寄住。朋友好心收留沒想到卻引狼入室,兩人趁家裏沒人時偷走朋友哥哥總值2260元的iPad、筆記電腦和現金。
根據案情,他們把手機和筆記電腦賣掉套現後,用這筆錢上網站租房間,以便有機會竊取更多財物。
今年3月2日,哈金和女友入住位于淡濱尼4道的一個房間。當晚約11時30分,他們進入另一對租客的房裏,偷取對方的鑽戒、白金婚戒和人民幣,總值約8800元。兩人之後把戒指賣掉,再把人民兌換成新元。
他們以類似的手段到處行竊,再用從中換取的現金租下其他的房子繼續幹案。
保釋期間繼續偷竊
哈金兩天後被捕,他在保釋期間繼續偷竊。
今年3月21日,兩人在楊厝港附近的惹蘭德記(Jalan Teck Kee)再次落網,警方從他們租的房間內搜出一些外幣、幾個錢包、多張易通卡和日常用品等。他們竊取的財物價值約4萬1200元。
哈金和諾阿美麗雅接受調查時說,諾阿美麗雅懷孕需要錢看醫生和支付日常開銷,所以他們才到處偷東西。
哈金的案件原本上個月22日下判,但是他離家出走沒有上庭,直至本月10日得知母親生病後才返家。
主控官紀讠永文副檢察司指出,哈金通過Airbnb等網站幹案,法庭必須保護屋主以免他們成爲不法之徒下手的目標。
國家法院法官梅希納斯(May Mesenas)下判時告誡哈金,他犯下的嚴重罪行,應該痛定思痛改過自新。
另一方面,法庭將另行處理諾阿美麗雅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