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遠漪 報道
若碳稅太低很難真正引起企業和人民的重視,只有相對較高的碳用量定價,才能有效推動國家全力朝節能減碳的方向邁進。
世界能源委員會(World Energy Council)旗下的全球電能倡議執行主席朱伯特(Philippe Joubert)前天在由新加坡能源協會(Energy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與新加坡能源集團屬下的新加坡電力與燃氣學院(Singapore Institute of Power and Gas)聯合舉辦的午餐座談會上,與超過100名與會者分享上述看法。
爲降低廢氣對環境的影響,我國政府今年初宣布,准備從2019年起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碳稅。政府考慮征收的碳稅率是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10元至20元。
全球至今有47個國家和地區已實施或正在爲碳用量定價。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碳用量定價介于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1美元(約1.36新元)至140美元(約191新元)。
朱伯特受訪時說:“推出碳稅的目的是爲改變(企業與)人們的行爲,若價格太低,人們願意自己承擔成本,反而不願改變行爲。”
“對我來說若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只征收1美元(約1.36新元)至5美元(約6.80新元),那實在是少得離譜。長期維持在10美元(約13.60美元)也不是長遠之策。”
所以,朱伯特認爲,政府應明確表態,碳稅率最終應達到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50美元(約68.10新元)至100美元(約136新元)的水平,因爲只有這樣,整個領域才會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節能減碳。
不過,朱伯特也強調,每個國家的情況不同,征收碳稅的領域也有別,所以很難明確點出什麽才是適合且公平的價位。
世界銀行集團新加坡城市和基礎設施發展局“全球可持續發展城市平台項目”經理王雪漫受訪時則指出,任何政府推出碳稅政策時,不應只單獨關注這個政策,而是應整體檢視各種相關措施,避免政策重疊情況發生的同時,也能最大化地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