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點評】據報道,美國政府多部門官員稱擬對華爲采取新限制措施,根據新規,使用美芯片制造設備的外國公司必須先獲得美國許可才能向華爲供應某些芯片。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今天(4月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對于美方的這種科技霸淩主義,中國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理。到底怎麽不理呢?原來是華爲聯合工信部向聯合國提交了“New IP”新標准。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華爲公司與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以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了新的互聯網協議(New IP )。華爲認爲,新互聯網協議應該替換現有的傳輸控制協議/互聯網協議(TCP/IP),現有的協議已經過時並且不能滿足2030年前數字世界的要求。這項開發在提高互聯網速度和可靠性後將使互聯網再上一個新水平。難怪美國在國內形勢如此糟糕的情況下,繼續封殺爲自己捐獻物資的華爲,因爲這可以從根基上動搖美國網絡霸權。相關情況, 此前,牟承晉老師已經在本頭條號首發“New IP”與“IPv6專項行動”孰是孰非?今天再刊登穆老師訪談,看看我們如何重構網絡空間,反對美國科技霸淩主義!
記者:你近日發表的文章《“New IP”與“IPv6專項行動”孰是孰非?》,在國內外受到關注。爲什麽說New IP方案是與IPv6不同的一條趨向未來網絡的技術路徑?
牟承晉:華爲公司、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和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年9月和12月,共同向聯合國負責信息通信技術(ICT)事務的專門機構國際電信聯盟(ITU),提交了題爲“新互聯網協議,塑造未來網絡”(New IP: Shaping Future Network)的標准建議文件;題爲“面向未來應用的新IP框架和協議”(New IP Framework and Protocol for future Applications)的技術建議文件,被統稱作“新互聯網協議”(New IP)共同提案。
New IP共同提案認爲,支撐全球互聯網的現有基礎設施(TCP/IP)“不穩定”且“效率嚴重低下”,到2030年無法滿足數字世界的要求。技術建議的序言中表述:“當前的TCP/IP協議和框架含有對多個網絡互聯的限制。例如,IP地址是固定長度,不論是IPv4(32位),還是IPv6(128 位),並不適合于所有網絡。”也就是說,New IP共同提案動搖和否定了“IPv6是目前全球唯一公認的下一代互聯網商用解決方案,是互聯網升級演進不可逾越的階段”等傳統理念,是一個試圖從根本上改造TCP/IP和IPv4、IPv6技術協議與框架的方案。
New IP共同提案指出,現有互聯網的基礎TCP/IP和IPv4、IPv6(協議與框架)與“未來網絡”(Future Network)不相適應,要進行“革新”(Renovation)。國內外媒體和業界評論,雖然華爲是被美國不遺余力打壓的中國一家民營企業,但中國聯通、中國移動是中國國務院直管的網絡運營商,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是工信部直屬的國家在信息通信領域(ICT)最重要的政策依托和支撐單位,New IP共同提案的國家主權背景明顯,政治意義遠大于技術意義。
由此看來,New IP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打破美國操控和壟斷全球互聯網的現有網絡治理和共享格局,探索“不受制于人”的世界網絡命運共同體新格局。
記者:有專家認爲,IPv6和IPv4的運行機制基本上是一致的,兩者的安全性也基本上是一樣的;我國在IPv4的網絡運營管理中,已經積累了行之有效的網絡安全保障機制和豐富的管理經驗,可以爲IPv6安全問題的解決提供支撐。你的看法?
牟承晉:我國常用的“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說法,與美國國會、政府和軍方規範的“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術語,定義和解釋有很大差異。
我們現在的“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概念,通常專指互聯網(Internet),簡單、籠統地理解爲互聯網(Internet)的設備安全和技術安全。
美國政府和軍方早已明確,“網信安全”專指在互聯網(Internet)基礎上構建的“賽博空間”(Cyberspace)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和數據信息(Data information)的政策性、關聯性、全方位安全。
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2014年8月發布的研究報告,明確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即指網信空間(Cyberspace,即賽博空間)的安全,涉及技術、過程和政策,有助于防止和減少因敵對或惡意行爲者蓄意對信息技術所采取行動,以減少可能發生的網信空間事件及其負面影響。
我們應當重視“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術語的准確性、嚴謹性、規範性、適用性與科學性,以及與“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的異同和差別,不可混淆,不可誤導我國學術界、科技界、知識界和産業界,不可誤人子弟,不可因此産生意識和判斷的錯誤、引發難以彌補的戰略和策略失誤。
主權是網絡空間安全的第一要務,是我國網信領域的政治基礎(紅線)、憲法依據(原則)、“不受制于人”的根本前提。無論“New IP”,還是“IPv6專項行動”,都不容回避我國網絡空間的主權問題。否則,我們將更加嚴重地、潛移默化地喪失網信安全的主動權、主導權、話語權、處置權,並將更深層次地落入受制于人的遊戲規則陷阱而難以自拔。(2020年4月1日,牟承晉)
編後語:事實上,人們一直在問,爲什麽美國制裁華爲,但不制裁阿裏巴巴、騰訊和百度。“New IP”橫空出世,大家就更加明白:BAT是在美國架構的基礎上發展,是其貢獻者,而華爲重構網絡空間基礎,是顛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