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駕駛執照被吊銷期間提供共乘汽車服務,還非禮一名女乘客,昨天被判監禁五年八個星期,外加六下鞭刑。
24歲的男被告吳偉榮(譯音)被控在去年4月2日清晨5時40分左右,在馬西嶺通道的一個露天停車場,非禮當時21歲的女乘客。被告早前在庭上否認這項非禮控狀,但經過三天的審訊後,法官裁定他罪成。
被告原本在2015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間被吊銷執照,但他卻爲該名受害者提供共乘汽車服務。
案情顯示,受害者當天通過SwiftBack手機應用召了被告的車,要求被告到聖淘沙入口的一家夜店接她。
受害者也要求被告途經Zouk夜店,准備接另一個朋友,但該名朋友遲遲未出現,因此被告便直接載受害者到她位于馬西嶺通道的家。
受害人在途中睡著了,醒來後發現被告把車子停在一個露天停車場,並且對她上下其手。被告在非禮過程中還強行壓制受害人,企圖阻止她逃跑。
被告同時面對在執照吊銷期間駕駛、夜間破門行竊、偷竊等九項控狀。控方只提呈包括非禮在內的六項控狀,其他交給法官一並考慮。法官昨天因此判他監禁五年八個星期,外加六下鞭刑,並且吊銷他的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