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提交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報告中,重申我國在維護孩童利益的立場,例舉我國近年在提升親家庭與孩童援助的舉措。
在展開的公衆咨詢中,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接到公衆反饋,建議政府可加強措施應對數碼時代的挑戰,保障孩童不會被性侵害,並爲單親家庭提供更具包容度的住屋政策等。
我國是在1995年簽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2003年首次提交報告書。我國之後在2009年提交第二及第三期報告書,並剛向委員會提交第四和第五期報告書,報告我國過去幾年取得的進展。
報告書涵蓋教育、防止兒童暴力,以及照顧殘障兒童等八方面的相關內容。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文告指出,我國近年修訂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婦女憲章、回教法執行法令,以更有效地改善孩童福利,幫助離婚家庭的孩童。在准備報告的過程中,該部門也邀請相關利益者提供反饋,並通過民情聯系組征詢公衆意見。
文告說,公衆贊同家長如今獲得更大的支援,讓他們有能力在孩子年幼時就提供所需的照顧。獲得公衆肯定的援助計劃包括“幼兒培育輔助計劃”(KidSTART)“安全與穩固家庭”(Safe and Strong Families)試驗計劃。當局也修訂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令,提供更親家庭的措施。
志願福利組織則指出,應在防止兒童受到虐待和霸淩行爲方面加強公共教育。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會繼續在學前教育領域投入資源,並給予弱勢家庭孩童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