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有越來越多藝術家和藝術團體值得推廣,國家藝術理事會在有限資金的情況下,須對申請資助的藝術項目進行優先排序。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次長馬炎慶昨天在國會回答工人黨非選區議員貝理安的口頭詢問時說,政府致力于持續資助藝術界和給予空間發展,但是藝理會作爲公款管理者,這些應是在不損害社會凝聚力和穩定性的前提下進行的。
因此,申請資助的藝術家和藝術團體須遵守藝理會的撥款准則,而有關准則在2013年更新,至今仍合時宜。
馬炎慶說,藝理會除了顧及個別申請項目的藝術價值,也把該項目是否填補了有關藝術形式發展的空缺和需要,以及吸引觀衆的因素考慮在內。
貝理安補充提問說,政府是否會重新考慮接納涉及政治題材的藝術項目,以免埋沒優秀的藝術家。
他認爲,這不利于本地藝術界的發展。
馬炎慶重申,不論什麽政治立場,藝理會不會資助那些破壞公共機構、政黨或人物形象的藝術項目。“藝理會認爲藝術不應被黨派政治所用,而公衆對公共機構的信心是新加坡未來的根本。”
在回應官委議員郭慶亮的補充提問時,馬炎慶說,相對于政府每年資助上千個藝術項目,被拒絕的申請者屬極少數。
他說:“今年除了劉敬賢(Sonny Liew)的漫畫作品《陳福財的藝術》(The Art Of Charlie Chan Hock Chye)和程異(Jeremy Tiang)的英文長篇小說,這些爲公衆所知的之外,沒有其他類似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