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買家、發展商和房地産機構在提交集體出售項目的提案或發展申請時,必須先征詢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意見,並進行預先申請可行性研究(PAFS),以確定集體出售項目在重新發展後的可建築住宅單位總數,不會對現有道路網絡形成壓力,給居民帶來交通阻塞等不便。
市區重建局前天向業主、發展商、建築師、機構及運輸及交通顧問發出的一份通告中,宣布上述舉措。
本地集體出售市場近來火熱。在大多集體出售項目中,作爲買家的發展商,一般會通過建築更小面積單位或提高土地使用率的方式,在同樣面積的土地上增建更多住宅單位。
市建局的通告說,最近集體出售交易增加,該局收到多份要求大幅增加住宅單位總數的重新發展提案和發展申請。
它說:“我們需要考慮如何讓這些重新發展項目,以一種更可持續方式改變整個城市環境。這些變化必須符合我們的願景,即建造一個更宜居和減少用車的城市。”
新加坡産業發展商公會(REDAS)會長陳佩強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對市建局的新舉措表示歡迎。
他指出,一些發展商在考慮集體出售項目的重新發展計劃時,往往忽略了項目單位數量大增對周遭環境帶來的影響,結果導致他們的發展計劃被有關當局否決。通過新舉措,這將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