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被控在烏節商場外與人吵架故意朝人打噴嚏。(檔案照)
(新加坡訊)阻斷措施期間犯案,昨早(4月22日)五男一女被控上國家法院。其中四人因爲違反所實施的管制條例,被指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相信是首批在新法令下被控上法庭的人。
根據該法令,他們每項罪名將面對長達六個月監禁,或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另外兩人則是在阻斷措施期間作出不法行爲,一名男人因爲被提醒戴口罩而出手打人,一名女子則是爲了騷擾別人故意往對方臉上打噴嚏。
與人吵架還故意朝她臉上打噴嚏
在烏節路商場前與人吵架,一名台灣婦女被指故意向對方打噴嚏還要人“閉嘴”。
來自台灣的孫姿燕(譯音,46歲)面對兩項罪名,包括一項騷擾他人以及一項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罪名。
她被指在上周星期日(12日)下午4時43分,在愛雍·烏節(ION Orchard)商場前,侮辱一名女子,故意向對方打噴嚏,還要她閉嘴。
除此之外,她在去年6月4日晚上10時左右,從她位于第五大道的公寓三樓單位內,往樓下丟了一個地球儀、一個吸塵機、一個玻璃瓶、還有幾支鉛筆。
她在庭上表示,她不覺得自己打噴嚏的行爲對其他人構成騷擾。
被告不打算聘請律師,法官將她的案件展期至下周三(29日)過堂。
男子沒戴口罩,在雜貨店內發飙亂罵人。(取自面子書)
被提醒戴口罩 52歲男爆粗口
52歲男子在雜貨店內沒戴口罩,被人提醒還爆粗口,昨早被控三項罪名。
被告阿裏(52歲)面對三項罪名,包括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的罪名,一項辱罵他人的罪名,以及一項蓄意傷害種族情緒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在上周五(17日)傍晚6時左右,在位于裕廊西第61街底層的雜貨店內,除了辱罵一名王姓男子以外,還用傷害種族情緒的言語罵人。
除此之外,他因爲當時沒有穿戴口罩,違反了阻斷措施期間實行的管制條例。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他當時因爲沒有戴口罩,被一名華族女店長制止走進雜貨店內。他因此惱羞成怒大鬧,行爲被人拍下放上網,遭網友瘋傳議論。
阿裏已經聘請了代表律師,律師說他有意認罪,但是請求法官時間讓他對控方做出陳情。
法官批准律師的申請,將案件展期至下個月8日。
任何人辱罵他人若罪成,根據防止騷擾法令,被告將面對最高5000元的罰款,或長達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蓄意傷害種族情緒若罪成,被告將面對長達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男顧客不願配合戴上口罩,掌掴油站女職員。
被勸戴口罩 男掌掴女職員
不滿被油站女職員相勸須戴上口罩才能進入商店內,55歲男子被指掌掴女職員。
被告林阿藍(譯音)被控三項罪名,包括一項蓄意傷人罪名、一項動粗罪名、以及一項辱罵他人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在12日下午約5時50分左右,在位于澤維士路(Jervois Rd)的加油站,辱罵並掌掴女受害者,還用手推她的肩膀。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女職員在該男子進入油站的商店之前,勸他戴上口罩,但男子不願配合,反而鬧情緒出手打人。
被告已經聘請了代表律師,律師表示他需要時間對控方做出陳情。
法官批准律師的申請,將案件展期至下個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