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來春警監表示,警察部隊早在2001年就預見科技犯罪將成爲未來罪案的主流趨勢,同年就成立了刑事偵查局科技罪案調查組,專門應對任何涉及濫用電腦的案件。
王康威 報道
網絡罪案的數量近年有增無減,互聯網已日漸成爲犯罪分子主要的幹案平台。爲了應對這種犯罪趨勢,警方過去兩年爲網絡罪案調查投入多一倍資源,以更有效地打擊科技犯罪活動。
刑事偵查局科技罪案調查組主任蘇來春警監,在接受《聯合早報》專訪時表示,警察部隊早在2001年就預見科技犯罪將成爲未來罪案的主流趨勢,同年就成立了刑事偵查局科技罪案調查組,專門應對任何涉及濫用電腦的案件。
他指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化,罪案形式也已漸漸轉移到互聯網。傳統罪案如詐騙、勒索、聚賭、賣淫等,近年來都利用科技來輔助經營,因此我們必須和所有部門合作,讓所有警員掌握應付科技罪案的能力。”
根據警方提供的數據,今年上半年,網絡愛情騙局和網購騙案的宗數,和所涉及的金額都出現了顯著的增長,而網購騙案更是今年上半年最主要的詐騙手法。
另外,在今年上半年,觸犯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案件也達到366起,比去年同期的250起高出將近47%。
蘇來春說,只要案件涉及電腦和網絡科技的濫用,例如盜用電子銀行賬號等,科技罪案調查組就會展開調查。“調查人員會第一時間向受害人和相關公司索取系統日志,調查犯罪分子留下的‘電子指紋’,借此掌握他們的身份和幹案方式,讓科技罪犯無所遁形。”
科技罪案調查組目前處理最多的是涉及假冒警員的案件,犯罪分子會冒充警員,騙取受害人的錢之後,要求受害人將錢轉入另外一名受害者的銀行賬戶。騙子接著繼續冒充警員,向賬戶持有人謊稱其銀行賬戶出現贓款,要求他提供網絡銀行賬號和一次性密碼展開調查。在確定贓款轉賬後,又會要求賬號持有人把款項提出,轉交給騙子。
蘇來春說:“這種涉及科技的詐騙手法,可以在不到一個小時內完成,騙子會很快攜帶贓款離境,因此我們必須爭分奪秒,和受害人與銀行合作,迅速掌握濫用銀行系統的罪犯的身份。”
爲了應付日益嚴峻的挑戰,科技罪案調查組連同科技罪案法證管理組、科技罪案政策組和警察部隊的六大警署,就于2015年成立網絡罪案指揮中心,彙集各方資源共同應對科技犯罪。
他透露:“這兩年來,警方在科技罪案調查投入的人力與物力資源多出一倍,凸顯警方對打擊科技罪案的重視。”
除了資源投入,警方也非常重視掌握最新技術。“我們積極向外國的警隊和專家取經,除了學習最新的調查技術,也參考最新的幹案手法,以便更有效地制定應對策略,保護國人。”
與私企合作打擊科技罪案
科技罪案調查組多管齊下,與私人企業合作打擊任何形式的科技罪案,並推出宣導工作加強公衆防範科技罪案的意識。
蘇來春說,網絡罪案指揮中心在今年2月開展“公私網絡罪案利益相關者聯盟”計劃,通過執法機構和私人企業的緊密合作,預防、杜絕和偵查網絡罪案。
蘇來春也說:“我們也會到學校進行關于網絡安全的宣講,並參與由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主辦的銀發族資訊科技節,教導年長人士如何安全上網,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