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涉嫌協助雇主非法雇用外籍女傭,本月初被控上法庭。
人力部昨天發表文告表示,52歲的黃秀玲(譯音)因觸犯一項雇用外來人力法令,12月7日在國家法庭面控。
黃秀玲在一家職業介紹所擔任跑腿,她在2014年5月也曾因協助非法雇用外籍女傭,被判罰款1萬元。
人力部調查顯示,黃秀玲在今年4月7日至4月29日之間,安排一名印度尼西亞籍女傭,在獲得有效工作准證前,到一名雇主家工作。
由于黃秀玲是重犯,因此將面對更嚴厲的懲罰。若罪名成立,她將面對至少一個月監禁,和罰款最高三萬元。
案件將在本月28日再度過堂。
人力部強調,根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雇主不可雇用任何尚未獲得有效工作准證的外國人。違反該條例的雇主可面對最高三萬元罰款或者最多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他們也將被禁止聘請外籍女傭。
公衆若有關于非法雇用的情報可向人力部舉報,電話:6483 5122,電郵[email protected],人力部會嚴格保密舉報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