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員截查一對情侶,檢查對方提供的身份證號碼,顯示他們沒有犯罪記錄,後來警員找到他們的身份證,再次檢查時,發現他們竟是通緝犯。
男子見身份被識破,竟揮拳相向,公然襲警,企圖逃跑。
案件發生在今年6月24日,目前在青年改造所服刑的被告雅哈亞(21歲),昨天除了承認向警員動粗和襲警,也認下剪斷電子追蹤器的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四個月,刑期從改造所刑期滿後算起。
假釋期間剪斷追蹤器 遭警方通緝
被告因搶劫傷人,在2014年2月20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明年2月19日刑滿。被告在2017年2月18日獲得假釋,但他在4月12日剪斷戴在腳踝的電子追蹤器,遭警方通緝。
案發當天下午4時10分,警方接到報案,獲知一對情侶坐在菜市街第45座組屋樓下,行動鬼祟,于是派遣警員到場調查。這對情侶就是被告和他的女友。
兩名警員抵達現場,要他們出示身份證,但他們稱沒有帶身份證出來。警員要他們將身份證號碼、姓名和地址抄在紙上。
被告很不甘願,傅池順駐署警長發現被告抄的身份證號碼少了一個數字,便質問被告。之後被告填上數字,被告的女友也將資料抄在紙上。
兩名警員檢查他們的身份證號碼,結果顯示這兩個身份證號碼沒有犯罪記錄。
兩名警員繼續和被告等講話,他們發現被告緊張和不安。傅池順檢查被告的背袋,找到一個錢包,發現被告和女友的身份證放在裏面。
傅池順見被告等提供的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上的號碼有出入,便質問被告。被告更是緊張和不安。
薩希汀警曹檢查身份證上的號碼,發現他們是通緝犯。
這時,被告站起來,大力推薩希汀的胸口,然後逃跑。兩名警員追趕。傅池順抓住被告的衣服,將他推到在地上。
被告不停掙紮,大力推傅池順的臉,導致他的眼鏡掉落。薩希汀沖前,被告揮拳打他的的左眼和頭部。不過,被告最終被制服。被告和女友遭兩名警員逮捕。
根據醫藥報告,傅池順的胸部挫傷,薩希汀的頭部血腫。
控方說,警員執行任務時,遭暴力對待,等于藐視警方權力。被告必須受到嚴懲。(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