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新加坡社會各界對此也十分關注。中國駐新加坡使館發言人就此發表以下談話:
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國針對香港內外形勢和出于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推出的必要舉措。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爲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然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但回歸23年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一直缺失,香港越來越成爲國家安全的重大風險點。去年6月香港爆發持續半年多的暴力示威活動,“港獨”分子與境外反華勢力勾結,公然打出“香港獨立”、“顔色革命”的旗號。許多市民的生命財産受到侵犯,社會秩序和經濟發展遭到破壞,法治被肆意踐踏。他們的所作所爲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威脅。事實證明,相關立法的缺失已成爲危害國家及香港的安全漏洞。不堵上這一漏洞,將給國家的安全和香港市民的安居樂業帶來威脅。
國家安全立法是國家主權權力,屬于一國內政。此次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立法權,是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世界上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無論是普通法國家還是大陸法國家,都制定有國家安全法,都有權通過立法來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爲。這既是基本的國家主權理論和原則,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全國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相關決定,是基于“一國兩制”的有關原則,也是履行依法治國的崇高職責。
“一國兩制”是中國在香港問題上的基本國策。推動國家安全立法目的在于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美國指責立法損害“一國兩制”是無稽之談,也是別有用心。毫無疑問,“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而“一國”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是“一國兩制”制度安排的重要一環。但是在反中亂港勢力的阻撓幹擾下,第23條始終不能成法。長此以往,無以保障香港社會安甯穩定,無以保障國家安全,無以保障“一國兩制”根基。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就是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爲和幹預香港事務的境外勢力,不影響香港市民的權利自由,不影響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港的正當權益。它將爲發揮“兩制”之利提供有力保障。
作爲國際貿易航運金融中心,香港的穩定繁榮對整個地區具有著重要影響。去年6月以來,新加坡各界對動蕩不安的香港局勢表達了關切和擔憂,發出了止暴制亂的正義之聲。一個安全穩定繁榮的香港不僅是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也符合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各方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