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團夥的主要嫌犯黃清貴和涉案的其中三名被告是一家人。他面對的控狀指他教唆李麗玲四次向珍珠坊的兩家珠寶公司購買11公斤總值62萬6500元的黃金。
涉嫌欺騙精深技能發展局發放近4000萬元技能創前程(SkillsFuture)培訓補助金,五人團夥的主嫌被指教唆妻子將犯罪所得轉換爲黃金,前後四次向珍珠坊兩家珠寶公司購買11公斤總值超過60萬元的黃金。
被告黃清貴(41歲)昨天被加控四項控狀,使他面對的控狀增至九項。
案件昨天過堂,被告站在犯人欄面控時神情鎮定。
控方提呈四項新控狀,同時向法官申請不准被告保釋。
案展本周五過堂
代表被告的莫漢達斯律師告訴法官,他剛接到控方通知,需要時間聽取被告的指示,因此要求法官展期審理。
法官批准律師的申請,下令將被告還押樟宜監獄,案展本月29日過堂。
黃清貴和涉案的三名男女被告是一家人,李麗玲(39歲)是他的妻子,李志偉(30歲)是他的妻舅,陳雲妮(59歲)是他的嶽母。另一名被告林偉宏(39歲)是被告的同夥。
被告面對的四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新控狀,指他在今年10月30日或之前,教唆李麗玲將犯罪所得轉換成黃金,于10月30日到11月1日之間,四次向珍珠坊的兩家珠寶公司購買11公斤總值超過60萬元的黃金。
如果罪成,被告每項控狀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黃清貴于本月6日被控兩項控狀,並在本月19日加控三項。他面對的這五項控狀,包括共謀提呈假文件騙取補助金、隱藏犯罪所得和妨礙司法公正。他被控後一直還押接受調查。
另外四名被告則是在今年11月陸續被控,其中李麗玲還押樟宜女子監獄,林偉宏還押樟宜監獄。李志偉和陳雲妮分別以8萬元和1萬5000元保釋。
林偉宏、李志偉和陳雲妮的案件展至下月10日過堂,李麗玲的案件定下月2日進行審前會議。
這是至今涉及數額最大的一起公共機構欺騙案。犯罪團夥利用九家公司的名義,向當局騙取補助金。
當局今年10月發現培訓津貼的申請有問題,即刻停止發放津貼給九家公司並報警,之後便改善申請程序。(人名譯音)
家人同涉幹案 控狀各不同
涉案的另四名被告當中,林偉宏面對最多控狀,共七項,他的嶽母陳雲妮控狀最少,僅一項。
林偉宏的其中五項控狀包含觸犯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指他在今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之間,前後五次共接收至少180萬元犯罪所得,以及隱藏約60萬元的犯罪所得。
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控狀,則指他刪除與黃清貴和李麗玲之間的WhatsApp信息。最後一項指他向商業調查局提供假資料,謊稱在10月29日後沒見過一輛馬賽地汽車。
李麗玲面對六項控狀,一項指她在今年4月與人共謀僞造印有“中央公積金局”信箋信頭的文件,用來證明一家Ky And Lin的公司繳付公積金給員工,並意圖用假文件欺騙當局。
另外兩項指她在今年4月,兩次將假文件提呈給當局。一項指她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叫李志偉把儲存兩人交易資料的手機重新格式化。還有一項指她將儲存她與黃清貴和李志偉之間交易往來資料的手機丟棄,妨礙司法公正。
最後一項指她在今年11月1日,教唆李志偉隱藏犯罪所得,移走藏在保險箱裏的約670萬元現金和總值約60萬元的11公斤黃金。
李志偉面對兩項控狀,一項指他的銀行戶頭接收4萬9950元的犯罪所得,另一項則指他接收五公斤總值約28萬元的黃金。陳雲妮被指擁有4萬9950元的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