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議員在國會下個月8日複會時,將針對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涉及巴西賄賂案做出提問。
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畢丹星昨天(12月29日)在面簿貼文,就我國政聯公司“有史以來最大的賄賂醜聞之一”發表看法。他指出,總檢察署和貪汙調查局除了發出簡短聲明,表示對吉寶岸外與海事(Keppel Offshore & Marine)發出有條件警告,實際上沒有提供任何更實質的相關信息。畢丹星對此感到驚訝。
“吉寶一年多前甚至否認公司高管涉及行賄以贏得合同,有鑒于此,(當局沒有透露更多信息)更讓人好奇。”
總檢察署與貪汙調查局23日發文告指,吉寶岸外與海事2001年至2014年間,爲了贏得巴西國營石油公司(Petrobras)和其他相關公司的合同,向有關公司員工行賄。
當局在一項全球解決方案下向吉寶岸外與海事發出“有條件警告”。根據方案,美國司法部與吉寶岸外與海事達成延緩起訴協議。協議規定,吉寶岸外與海事必須向美國、巴西和新加坡支付4億2200萬美元(約5億6700萬新元)刑事罰款。
有關文告發布時,正值聖誕節長周末,國會1月會期的提問期限是26日下午4時30分。也是工人黨助理秘書長的畢丹星說,吉寶岸外與海事涉貪案有很多可考慮的層面,但讓人驚訝的是,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議員卻沒有就此事提交詢問。他認爲這“暗示著政府可能會發表部長聲明”。
但如果沒有提問是因爲提問期限太短,畢丹星認爲,雖然提問期限已過,議長仍有權決定是否逾期受理。
在工人黨數名議員提交的相關詢問中,畢丹星詢問財政部,各方所達成的延緩起訴等協議是否明文規定不許公開涉案新加坡人的身份,及貪汙調查局和總檢察署預計何時結束調查並提控涉案人士。
他也要求政府透露,過去30年裏,有多少政聯公司或它們的子公司因涉貪而在本地和國外受到調查,以及政府和淡馬錫控股如何確保政聯公司在海外經營時不涉貪。
同爲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的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則詢問總理公署,吉寶岸外與海事被令繳交的刑事罰款是不是新加坡、美國和巴西三國政府達成協議下的安排,協議又涉及哪些考量,會否影響本地執法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