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涉及巴西賄賂案,貪汙調查局和總檢察署就涉案者的調查正在進行中,但因證據散布在數個司法管轄區,向外國有關當局申請合作和援助需要一些時日,案件還不知何時能塵埃落定。
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昨天在國會上回應有關調查時間表的提問時說,這是一起國際案件,涉及許多不同調查機構,貪汙調查局和總檢察署不能像處理國內案件一樣能徑自行動。
她強調,待調查完成後,總檢察署才能對案件進行評估,然後作出適當的回應。
由于在其他國家的司法程序已開始,總檢察署需要這些司法管轄區的證據,就得向有關當局尋求援助,並繼續與它們合作。
英蘭妮指出,這起案件牽涉巴西當地許多項目,而且得追溯到2001年,多數證據如文件和證人都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包括巴西和美國。
總檢察署已要求對方提供某些信息,仍在等待部分回應。隨著調查的發展,總檢察署預料還將提出進一步的請求。
總檢察署也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正式向另一國家尋求援助,以取得證據用于我國的調查和司法程序。這項請求將由該國法院審查和處理。
英蘭妮說,這些請求和申請能多快通過,都由有關司法管轄區決定;同樣的,外國司法管轄區向我國提出的任何請求也必須經過一番考慮才能采取行動。
她說:“(我們)當然想盡可能迅速地采取行動。不過,正如我所解釋的,並不是所有調查環節都在我們的掌控之內。”
案件過堂前 不會披露涉案者身份
另一方面,英蘭妮昨天在國會裏答複議員的口頭詢問時說,我國政府不會在案件過堂以前,透露涉嫌賄賂的吉寶岸外與海事職員身份。
工人黨議員畢丹星對此提出質疑,並以宏茂橋市鎮會前總經理黃志明爲例指出,一些人在接受貪汙調查局調查期間,身份就已被公開。
她說,新加坡和其他許多講求司法的地方的標准做法是,不在刑事案調查期間公開被調查者的身份。
這是由于調查結果可能顯示,起訴是毫無根據的,或不足以構成犯罪行爲。在這種情況下,在調查有結果前就披露被調查者的身份,會對他造成無謂的傷害。
但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在補充提問時質疑這個說法。他舉例,宏茂橋市鎮會前總經理黃志明被貪汙調查局調查期間,公衆就已通過媒體報道得知其身份。
對此,英蘭妮回答說,政府只能爲政府的行爲負責。“而政府的做法是,當調查還在進行時,我們不會公開被調查者的身份。至于其他人在外面說了什麽、有什麽信息浮出水面、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什麽留言,那是另一回事。”
她也重申,政府作爲調查機構,不公開受調查者的名字,是爲了避免調查受個人偏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