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項修正法案,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罪案發生後,或懷疑罪案可能發生時,可以在“授權範圍”和周圍攔截與搜查任何交通工具或人,沒收證據、進行安檢、逮捕嫌犯和問話。
未來當關卡周圍發生罪案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有權在警方抵達現場前開始搜證、問話、扣押和逮捕嫌犯,這將提升關卡的執法效率。
國會昨天通過移民(修正)法案,賦予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更多警方的執法權限。
提出法案二讀的總理公署部長兼人力部和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說,政府上一次大規模修改移民法令是在2012年。在那之後安全威脅加劇,我國關卡也被恐怖分子視爲極具吸引力的目標。
“對于那些從海外發起的恐怖活動,關卡是我們的第一道防線。”
楊莉明透露,旅客人數持續增加,估計每年通關人數超過2億,這使關卡運作更具挑戰性。
最長可扣押嫌犯24小時
根據這項修正法案,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能在罪案發生後,或懷疑罪案可能發生時,在“授權範圍”(authorised area)和周圍攔截與搜查任何交通工具或人,沒收證據、進行安檢、逮捕嫌犯和問話。
授權範圍指的是新加坡的海陸空關卡,包括樟宜和實裏達機場、兀蘭和大士關卡,以及新加坡和濱海灣遊輪中心。
不過,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任何人後得立即通知警方,並在警員到場時把嫌犯交由警方處理。在警方抵達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最長能扣押嫌犯24個小時。
楊莉明強調,修改法案並非要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成爲警察,而是希望他們能在關卡發生安全事故時,充當“第一回應者”迅速控制局面。一旦警方趕到後,事情就交由他們處理。
她舉例,目前就算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懷疑有人攜帶武器在兀蘭關卡外的巴士站徘徊,他們也無權搜查他,因爲事發地點在授權範圍之外。
我國2015年成立綜合關卡指揮處,在關卡執行任務的各內政團隊人員皆向同一名指揮官報告,以有效地協調運作。未來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有權執行保衛任務,有助與更好地支援警方的工作。
另一方面,法案也讓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必要時,向過境遊客收集他們的身份識別資料,包括照片、護照資料和指紋。此外,現有移民法令下一些罪行的最高刑罰也調高了,以便跟同樣管制身份登記的國民登記法令的刑罰對齊。
七名針對法案發言的議員和官委議員皆表示支持,不過他們也提出質詢,當中最受關注的是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的訓練問題。
就此,楊莉明透露,移民與關卡局正與新加坡警察部隊合作設計合適的課程,內容涵蓋問話和搜查的技巧等,訓練針對的是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把第一道關的職責,有別于全套的警察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