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減少飛機噪音對居民的影響,政府向來只批准機型小或采用新引擎的飛機在晚上10時至早上7時從軍用機場起飛或降落,除非有特殊情況。
教育部長兼交通部第二部長黃志明昨天(1月10日)在國會上答複李美花(義順集選區)關于飛機噪音的詢問時指出,新加坡民航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CAAS)只允許較小型的飛機在限行時間飛行,大型及引擎更吵的飛機則只能在白天飛行。
他說:“獲准在晚上10時至早上7時飛行的飛機大多數比較小或采用新引擎,這包括緊急醫療疏散的班機。”
李美花指出,實裏達機場周圍常有飛機在淩晨時分飛行,影響附近義順居民的睡眠時間。她詢問是否能實行額外措施,減少對居民的困擾。
黃志明答複,民航局意識到飛機造成的噪音,因此規定飛機在450米以上的高度飛行。“當局曾考慮增加高度,但這只會危及到飛機的安全,因爲飛機必須在更陡的角度飛行。”
他也指出,新加坡土地面積小,飛機難免會給義順及其他地區帶來噪音。“民航局會繼續按照國際標准采用減少噪音的最佳作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