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指13歲時被黨派小頭目四次強奸,其中一次用扳手威脅她就範,另一次威逼她和朋友拍疑似性交的色情照,再把照片放上面簿瘋傳。
被告是25歲自雇者許榮光,據知開過私召車,也從事過網購生意。
他昨天(1月16日)因強奸少女(現年17歲)、逼她口交和拍裸照等12項控狀,在高庭受審。控方開庭陳詞顯示,少女在2013年結識男生符一鳴(20歲),豈料卻是她受性侵噩夢的開始。
借口要談判 樓梯口施暴
少女指被告在2013年11月至隔年1月之間,在蔡厝港第一樂廣場(Lot 1)旁一棟建築的樓梯口首次強奸她。被告當時到卡拉OK店找少女,指她和符一鳴的女友有爭執,要她出來到樓梯口解決,卻在那裏對她霸王硬上弓。
被告數周後疑在同個樓梯口,在少女面前揮動扳手敲打牆壁恐嚇她,逼她爲他口交,然後強奸她。過後,他下令少女脫光並拍下她的裸照,然後通過手機應用發給符一鳴。
逼拍色情照放上網
被告在2013年12月至隔年1月24日期間,把少女帶到蔡厝港彎第672A組屋的樓梯口強奸,當時符一鳴及另外兩個朋友在另一樓層,但兩個朋友目睹被告性交一幕。
過後,他叫那兩個朋友和少女發生關系,可是他們拒絕。被告之後警告符一鳴等三人,不准泄露他和少女性交的事。
被告隔天聯絡少女見面,她擔心他會對她不規矩,找來符一鳴壯膽,結果符一鳴挨被告打。
被告用磚頭恐嚇他們,少女唯有乖乖跟著他到另一個樓層,在那裏遭被告強暴。
控方指出,被告在2014年1月25日威逼少女和符一鳴當情色男女主角拍照,被告當攝影師。
驚見自己變“情色網紅” 少女急忙報警
被告之後疑把三張照片和少女的個人照制作成一個拼貼,傳給友人要他放上面簿,結果照片在各社交媒體上瘋傳。
少女在社交媒體驚見她被逼擺性交甫士的照片瘋傳,成了“情色網紅”,嚇得馬上向警方舉報遭被告當性奴。
心理衛生學院兒童精神科醫生昨早作證時指出,少女敘述她在念中一時數次遭被告霸王硬上弓,而且他沒有用安全套,雖然符一鳴建議她報警,但她沒有。
少女昨早清堂供證。此外,在停車場目睹她被強奸的兩個朋友等總共15名控方證人,將在爲期八天的審訊中出庭作證。
被告不承認幹下12項控狀,由鄒天齊律師和高婉雯律師代表抗辯。(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