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彥儒。(檔案照)
新加坡管理大學男學生涉及非禮案今早續審,被告代表律師盤問女生提出三質疑,包括案發當天爲何沒大喊阻止被告,默許對方非禮,女生反駁:“我不習慣大喊大叫……如果默許怎麽會推開他?”
據悉,被告李彥儒(24歲)因涉及在今年1月8日清晨6時30分左右,于新大的經濟與社會科學大樓的三樓學習室,裸露下體摩擦一名22歲女學生的胸部,被控一項非禮罪名。
案件今早(9月9日)續審,律師繼續對女生展開盤問,抛出犀利問題,女生從容作答應對。
被告被指在學習室非禮女生。(檔案照)
質疑一:女生曾拒絕過被告,但爲何在案發當天,被告對女學生做出種種親密行爲,包括躺在女生身邊、兩人在桌子下看影片、以及被告在女生腋下瘙癢等,女生卻沒有大聲制止被告?他認爲反而只是將被告推開,行爲像是在打鬧和調皮的表現。
女生表示,自己不是那種喜歡大喊大叫的人,以爲將被告推開就以足夠抵擋他的攻勢。
律師接著提到,女生的反應更像是一種默許,才讓被告以爲可以繼續與女學生有進一步接。
女生則反問,若是默許,爲何自己會推開對方並且起身離開。
質疑二:律師在庭上播放二人在樓下抽煙時的電眼畫面,並指期間有兩輛腳車經過,女生爲何不求救?
女生表示,當時並不害怕,只是覺得尴尬,便提出下樓抽煙的要求,並和被告聊天緩解尴尬。
質疑三:律師也質問女生,爲何會在自習室換衣?
女生表示,自習室是L形狀,她看被告在忙,不想打擾對方,便去角落快速更衣,當時裏面也穿著運動內衣,便沒想太多。
案件仍在續審中。
記者:李耀文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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