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拾遺君
來源:拾遺(ID:shiyi201633)
謹以此文,致敬“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魯迅先生。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須發直立、橫眉怒目,嚴肅、無趣。
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有趣得很。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這麽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現在,我來還原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魯迅從小就是個皮孩子。
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一哭就眼淚鼻涕齊下,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有一回老師出對子,上聯:獨角獸。鄰桌同學想得表揚,偷問迅哥兒怎麽對。迅哥兒說:四眼狗。
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迅哥兒以書遮臉,憋不住笑出聲來。
你說,魯迅皮不皮。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北大教授川島,留了個學生頭,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爲“一撮毛”,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
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贈送川島時,在扉頁上留言:“請你,從情人的懷抱裏,暫時伸出一只手來,接受這幹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于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衆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
于是魯迅就說:“噢、噢、噢……”
章衣萍問:“爲什麽要噢這麽多聲啊?”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魯迅寫信也十分有梗。
收信人是教師,他就用“並請教安”。
收信人是學生,他就用“即頌學安”。
收信人是夫婦,他就用“即請俪安”。
…………
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
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就北京女師大學生反對校長楊蔭榆封建家長式統治跟許廣平討論,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
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
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
魯迅,真是一個梗王。
魯迅不僅逗,還惡搞。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秘密:“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
于是找來了一把夜壺。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于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窗口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
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著屁股,龇牙咧嘴四處張望,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拿去買飯吧。”
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至極。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理發店理發。理發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就覺得他沒錢,理得很敷衍。
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理發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發,理發師大喜,拿出看家本領。
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啬,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
理發師很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麽這樣給?”
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
理發師一聽,滿面通紅。迅哥兒,就是這麽惡搞。
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都說周星馳無厘頭,其實魯迅才是無厘頭的祖宗。
民國當時,因爲徐志摩等人,“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
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無厘頭調侃徐志摩等一衆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麽: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麽: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此等無厘頭,實在是太好玩了。
魯迅還運用無厘頭寫法,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比如,他寫大禹治水的《理水》:
離地五尺,就挂下幾只籃子來,
別人可不知道裏面裝的是什麽,
只聽得上下在講話:
“古貌林!”
“古魯幾哩……”
“O.K!”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比周星馳還好玩。
比如,他寫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將柳眉一揚,忽然站起來,
風似的往外走,嘴裏咕噜著:
“又是烏鴉的炸醬面,又是烏鴉的炸醬面!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面的?”
魯迅說後羿箭術太好,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
整天做烏鴉炸醬面給嫦娥吃,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迅哥兒真是民國第一無厘頭啊!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吃貨。
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麽吃飯的。
這是1928年1月魯迅家菜譜:
1日上午:洋薯炖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蘿蔔牛肉,炒鱿魚,卷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魚,鹹菜肉松,鲫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炖魚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這菜譜,就知道魯迅是頂尖吃貨。
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等。
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
不過,魯迅最常去的還是廣和居。
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
這道菜是用雞蛋黃、澱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湯匙舀食時,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
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樹,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猴頭菇,帶到上海,送給魯迅。
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板來做這道菜,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嘗這人間絕味。
吃完不過瘾,魯迅感歎:“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後,浙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曹靖華專門寫文告慰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
魯迅實在太愛吃了,以至于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但由于經濟條件不允許,最後只好將自己鍛煉成了大廚,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
家裏,總是零食不斷,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一邊寫,一邊吃。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爲我忽而又以爲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魯迅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
晚上讀書時,就以零食爲伴。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嚼辣椒。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早在日本留學時,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回國後特別思念,不惜托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
當然,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
魯迅見了這個,“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
海嬰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嗎?”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這個平時什麽都依著兒子的爸爸,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
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就把辮子給剪去了。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我就是要留平頭,咋地?
後來,他幹脆爲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胡子。
這造型,陳丹青評價是“好看至極”。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國,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
魯迅自己設計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魯迅年輕時,很喜歡爲自己設計服裝。
1911年,魯迅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樣式簡單,還帶暗扣,挺括而新潮。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
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我們覺得時髦新潮,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漁夫毛衣開衫裏搭配v領毛衣,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並把毛衣塞到褲子裏提高腰線,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讓他整個人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
魯迅的混搭風
魯迅是一位服裝搭配大師。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
問魯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就不行了,這兩種顔色放在一起很渾濁……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還帶格子,顔色渾濁得很,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那個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審美,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棒的是設計。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
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他在《三味書屋》裏這樣寫道: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
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
就這樣玩著玩著,魯迅就玩成了設計大師。
魯迅和許壽裳、錢稻孫設計的中國民國國徽
魯迅的設計牛逼到什麽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長,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余想請先生爲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也不必多複雜,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
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爲本”。
北大許智宏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如此設計,讓人拍案叫絕。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
魯迅還是書刊裝幀設計大師。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
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
如今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都推魯迅爲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
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贊魯迅:“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工作娛樂之外,魯迅雅趣甚多。
迅哥兒喜歡養寵物。
最開始,他喜歡養金魚。後來,又特別喜歡養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裏,天天拿東西去餵,喜歡得不得了。”
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萬裏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窗余壁虎幹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
迅哥兒也喜歡養花。
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後,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一邊聞花香,一邊賞月亮。
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魯迅在北京工作時,去過琉璃廠480多次,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
更是被譽爲中國版畫收藏第一人。
魯迅爲什麽會有這麽多小癖好?“不爲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
1936年,魯迅病逝。
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
這句話,其實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麽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們的印象裏,魯迅是個鬥士,罵這個罵那個,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魯迅的學生唐弢回憶說:
“那時打筆仗,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夜裏寫了罵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
夏衍,是被魯迅大罵的四塊“硬骨頭”之一。
“我本以爲魯迅根本不與他玩,結果據夏衍的說法,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文章的歸文章,生活的歸生活。
魯迅是一個超級會玩的人。
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他喜歡惡搞,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喜歡玩設計搞收藏,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
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爲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僅僅是他業余玩樂的愛好之一,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
我爲什麽要寫魯迅?因爲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
什麽是享樂人生?就是成功的標准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
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魯迅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
萬萬沒想到
你是這樣的魯迅先生
讀者君也是看了這篇文章
才真正了解了魯迅先生
如果你也喜歡這樣的魯迅
作者:本文轉載自“拾遺”(ID:shiyi201633)。一個有趣、有品、有態度的文化生活微刊。
責任編輯x塞柏 值班編輯x寒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