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媽又雙叒叕因為財產糾紛鬧上法庭了。
據台灣媒體《東森新聞》5月23日報道,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已經九十多歲高齡,先前為了爭奪女兒留下的遺產,打了10年官司,導致破產,直到2016年4月才終結。沒想到,她恢復自由才1年,2017年3月,又因為拖欠港幣13萬元(約人民幣11萬),被2名會計師申請破產,銀行帳戶也遭到凍結。
5月22日覃美金在拄著拐杖上法庭,並出示銀行文件,表示帳戶里有足夠的錢,只是因為遭到凍結,現在無法提款,希望法院協助。而且她還哭訴,2012年到2016年破產期間,她只能「在街邊地下撿菜,燉豆腐吃」。她還痛訴申請破產的會計師「吃人不吐骨頭」。
對此,法庭決定給覃美金2周時間,讓她自行去申請解凍帳戶,把案件延後到6月再審理。
沒想到梅媽又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還是因為錢。
自從梅艷芳過世後,梅媽已經多次對媒體訴苦訴窮。
梅媽現在主要靠梅艷芳的遺產過生活,但她現在還有一個兒子健在,連侄子的學費,梅艷芳生前就已經打點好。現在梅媽經濟又出問題,難怪會有網友說:你兒子幹嘛去了?
各大網站網友熱評基本上也是吐槽梅媽的。
雖然這一次不是爭奪梅艷芳遺產,但梅媽和梅艷芳哥哥多年來的行為,已經讓很多看客寒了心。這裡面,最讓人心疼的,還是已經不在人世的梅艷芳。
—-我是心疼梅艷芳的分割線—–
梅艷芳1963年10月10日在香港出生,爸爸早逝,全家僅靠媽媽覃美金經營的「錦霞」歌舞團維生,日子非常窘困。梅艷芳五歲開始登台演出,很小時便輟學賺錢,發便供哥哥讀書和全家的生活。
這段經歷也成了梅艷芳一生最大的遺憾,所以在立遺囑時特意留了170萬給四個外甥侄女作讀書基金。
(以上摘自1998年6月5日香港電台的梅艷芳錄音)
1982年,從《風的季節》開始,梅艷芳慢慢成為歌壇大姐大。
成名後,梅艷芳就成了家裡的頂樑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梅艷芳一口氣接下一整年的工作,就只是為了把工作的首付款都給哥哥做生意。但哥哥經營不善,生意做了不足一年便失敗告終,還欠下不少債務(有媒體稱近400萬港元),最後還是要梅艷芳代為還清。
直到梅艷芳去世,哥哥也沒有做其他工作。在去世前梅艷芳曾每個月給媽媽二十多萬的贍養費,但還不夠她們揮霍一空。
梅艷芳在去世前早已為媽媽料想之後的一切,怕母親揮霍無度,特地成立信託基金,基本上所有人都照顧妥當。
當時7萬一個月是梅艷芳再三計算好的,包括梅媽和兩個工人一個司機的費用。
梅艷芳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留給親人而要建立遺產信託?
梅艷芳乾媽何傅瑞娜的說法是
梅艷芳與覃美金感情淡薄,平時只以「梅太」稱呼母親,但仍對其一片孝心;
梅艷芳擔心,覃美金不擅理財,而兄長梅啟明遊手好閒,恐怕一旦由他們繼承遺產,便會「立即花光做乞丐」,
因此才將遺產託付給信託基金管理,由信託基金按月從遺產中支付覃美金的生活費。
除了每個月固定的生活費,梅媽還獲得了梅艷芳生前所買的巨額保單的首批賠償金。即使這樣,梅媽還是十分不滿,開啟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我是多年賣慘哭窮的分割線—–
2013年底,梅艷芳過世後的第四天,梅媽就把矛頭指向梅艷芳的經紀人王敏慧,她說要在葬禮結束後抖出內幕,一吐多年積怨。
王敏慧答應交出Muimusic公司0.01%的股份及3000萬港元遺產,才將遺產風波平息。
但這只是梅媽遺產爭奪戰的開始,梅媽多次起訴要求梅艷芳的遺囑無效。
而案子的關鍵就是梅艷芳立遺囑時神志是否清醒。
梅艷芳的醫生是見證人之一,稱立遺囑時是清醒的。
梅媽的律師卻反說患有末期子宮頸癌的阿梅,在2003年12月3日簽遺囑時,受肝性腦病影響,神志不清。
而梅媽也成了祥林嫂,一次次哭訴錢不夠用。
一度還唱起了苦情戲:
2009年4月,梅媽向高等法院法官申領80萬元「旅遊世界」,被法官拒絕。當時,梅媽還曾拒絕支付1.9萬港幣的訟費。
她甚至在法庭上跟法官說:「20萬算多嗎?」
2011年時,為了博取眼球,還曾出書說女兒最愛劉德華。
大哥還說自己曾跑到劉德華婚禮上去找過他……
2009年及2011年,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出售阿梅位於倫敦的物業及拍賣梅艷芳43件珠寶,分別套現500多萬港幣及681萬港幣,以支付梅媽生活費及訴訟費。2012年,梅母欠下了230萬港元的律師費。官司還一直輸,氣得病倒。躺在病床上的梅母還在說,梅艷芳不是一出生就會賺錢,不管多辛苦我都在支持她。
2013年1月,梅媽主動給媒體發通告,繼續哭訴錢不夠用。
因為一直官司不斷,梅媽還靠梅艷芳的粉絲接濟。
2013年,信託基金以1.4億港幣出售梅艷芳位於香港壽山村道故居及拍賣屋內遺物。梅艷芳的遺物也慘成垃圾,還是粉絲去翻垃圾堆儘量把東西回收。
2015年,因欠租6個月被收房!結果有部門人員來收租的時候,梅母情緒激動,再次進了醫院。
而打官司的費用,仍是梅艷芳的遺產。以至於信託公司一直拍賣梅艷芳生前財產,甚至最後都到了拍賣內褲。
而梅母的態度令人心寒
雖然官司一直輸,但梅媽的月生活費一直在漲,但是還是不夠梅媽揮霍。
2004年:7萬元港幣/月
2006年7月:8.5萬港幣/月
2007年11月:12萬港幣/月
2015年1月:15.8萬港幣/月
梅媽其實也是不幸之人,四名子女,兩個女兒先後因子宮頸癌離世,小兒子梅德明也因喉癌去世,只剩一個大兒子梅啟明。而去年4月,梅啟明驗出大腸內長有腫瘤,暫時不知道是良性或惡性。
去年12月,梅艷芳的媽媽再次對媒體哭窮,想要一次性領走梅艷芳留下的7100萬港幣(約6360萬元人民幣)的遺產。
而從始至終,她的兒子都沒有工作,一直靠梅艷芳的遺產生活。
—-我是差別怎麼那麼大的分割線—-
早在梅媽遺產爭奪案開始,就有人質疑為何她的大兒子不養她。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梅艷芳一口氣接下一整年的工作,就只是為了把工作的首付款都給哥哥做生意。但哥哥經營不善,生意做了不足一年便失敗告終,還欠下不少債務(有媒體稱近400萬港元),最後還是要梅艷芳代為還清。
之後,梅艷芳的哥哥基本沒有去工作,還說從來沒有對不住梅艷芳,都是梅艷芳欠他的。
梅媽也不給大兒子去上班,因為他還不能自立,做倉務員也賺不了多少錢。
55+的人還不能自立……
可憐之人也有可恨之處,過度的溺愛兒子,對女兒則是無盡地索取。梅媽一直哭窮,卻從來沒有體諒過梅艷芳的努力,甚至沒有感謝過梅艷芳一路來的辛苦。有的只是對遺產索取的理直氣壯。連兒子都覺得花妹妹辛苦掙來的錢理所應當,這樣的做法,怎麼不會讓人覺得寒心?
不知道這一次,梅艷芳的哥哥會怎麼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