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700多平方公裏,生活著500多萬人,人口密度是中國的50倍,但爲何沒有房奴呢?
這裏就繞不開一個人,那就是新加坡獨立後的第一任總理李光耀,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新加坡剛剛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成立了自己的國家,但是因爲整個社會比較落後,政府又財力有限,居民的居住條件很差。根據新加坡建屋局當時統計的數據稱:1960年新加坡發生了住房危機,許多人生活在不衛生的貧民窟和擁擠的寮屋區,只有9%的新加坡人住在政府公寓。
基于這種背景下,李光耀在當時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口號,並在其所著的《從第三世界到第一世界:新加坡的故事(1965-2000)》中寫道:“我深信擁有自己的房子是讓新加坡人在這個新生國家紮根的重要基石。”于是基于政府承擔建設的公共房屋——組屋出現了。
組屋是由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DB)承擔建築的公共房屋,爲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區別于商品房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可以讓新加坡人花很少的錢,買到組屋,住進自己的房子。組屋制度已經實行將近五十年了,但即使是最初修建的組屋也並不老舊,原因在于新加坡政府對組屋的修繕非常到位,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這就導致了組屋與商品房的品質不相上下,但價格卻只相當于同區域商品房的五分之一。而到了2018年,已經有85%的新加坡人住在新加坡政府提供的組屋當中。
你可能會問了,新加坡人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買到組屋,這新加坡政府一直虧損,他能幹嗎?
我們都知道,建房子的成本很高,但是新加坡政府通過財政補貼、低價收購土地和強制居民公積金,組屋才能推廣開來。
第一,新加坡在上世紀70年代開始經濟發展迅速,政府財力頗豐,僅在2017年新加坡政府財政上給予HDB的補貼就達到了20億新元。
第二,根據《土地收購法》,新加坡政府可以強制征收土地,並且征收土地的補償金額普遍小于土地的市場價格。
第三,強制繳納公積金,並且公積金只能用來支付首付款、住房抵押貸款等費用。
第四,組屋嚴格限制戶均一套,財産高的家庭不能購買組屋,有房家庭想要購買組屋就必須賣掉現有的住宅,避免有錢、有房的家庭擁有多套房的情況。
但是,組屋制度就是萬無一失的嗎?實際上,近年來組屋制度也受到了外部的沖擊。
第一, 隨著世界經濟大環境的增速放緩,新加坡高速發展的經濟也受到了抑制,政府財政對HDB的補貼能力有所下降。
第二, 新加坡人口進一步增長,這就導致了轉賣二手組屋的價格上漲,也就是說組屋在價格上將慢慢失去優勢。
第三, 低價收購土地的政策受到了土地所有者的抵制,2007年國會將土地收購的補償標准固定在了市場價值水平,組屋的售價也就只能水漲船高。
新加坡組屋制度這麽好,爲什麽中國不能借鑒一下呢?
中國早在1998年的時候就決定推行住房分類供應制度,而這幾乎是照搬了新加坡的住房制度模式。制度規定了對不同收入的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低收入家庭供應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供應經濟適用房、高收入家庭購買市場價商品房。
然而,此後中國房産的道路卻未能按既定軌道前行,而是在商品化爲主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本來是適應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的小面積、低價格的住房,但是面積的超標使得這些家庭根本無力承擔本該分配給他們的房子,結果就出現了開著奔馳寶馬入住經適房的場面。而同時在土地利潤的推動下,地方政府更不想把有限的土地拿出來蓋經適房了,更願意做商品房土地供應和市場建設。
不過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現在,中央繼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理念之後,又提出了“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售並舉”的房地産改革新方向,更強調“住有所居”,在加強和完善房地産調控、遏制投機性需求的同時,推進租賃市場的發展,降低租房的交易成本,讓租賃成爲真正的居住方式,促進“長租即長住”的新理念。
實際上,不會有完美的房地産制度,想要一勞永逸的解決住房問題是非常困難的,好的制度是隨著社會需求而變化的,只有結合人口數量、收入水平、老齡化程度等特點,政府通過土地、金融、稅收等支持,才能實現“住有所居”的願景。